洛杉磯縣監察長辦公室(OIG)最新報告指出,洛縣監獄人員在主管及監察人員陪同下進行囚犯安全巡查時,表現達到「模範」標準,但主管不在場時,巡查質素卻大幅下降。鑑於2020年至2025年間洛縣監獄有逾100人在羈押期間死亡,監察長辦公室已對其中約40%的案件提出安全巡查質素或及時性的疑慮。
《聖蓋博谷論壇報》及《洛杉磯時報》報道,OIG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先後視察男子中央監獄及Twin Towers懲教設施,並在兩所監獄管理層陪同下,觀察警員如何進行日常囚犯安全檢查。按照法律規定,視乎囚犯所在監區類型,安全巡查須每15至60分鐘進行一次,目的是確認囚犯仍有生命跡象。
OIG人員在Twin Towers現場觀察時,發現工作人員會花數秒鐘查看每個牢房,並利用電筒引起囚犯反應。但當監察人員將管理層到訪前後的閉路電視畫面作比較時,警員已不再停下腳步仔細查看,平均不到1分鐘便完成巡查。
男子中央監獄的情況更嚴重,警員甚至跳過整段規定巡查路線。OIG表示,自2020年以來,男子中央監獄同一樓層發生的10宗死亡案件中,有7宗的安全巡查受到質疑。
報告指出,涉及安全巡查疏忽的警員很少受到嚴厲處分,即使展開調查,監獄管理層也往往不願追究責任。部分案件最後只是由主管進行調查,認定巡查符合時間要求或質素足夠,或者安排額外簡報及重新培訓。
例如,2022年10月一宗死亡案件的行政調查發現,安全巡查遲了近兩個小時,3名警員僅收到書面斥責。2023年,一名囚犯在淋浴間遭襲後被拖到床位,近4小時後才被發現;期間點名時甚至確認了他的手環,但當時他已「滿身鮮血、瘀傷及腫脹」,最終只有一名警員受到斥責。
2024年7月,20名警員因累計19小時的「低質素」安全巡查而受到書面斥責,期間竟未發現一名已死亡多時的囚犯,直到屍體已因死後僵硬而變得紫黑及僵直。另一宗案件中,一名男子在男子中央監獄宿舍地上躺着,以不同姿勢持續約22小時,似乎無法自行站起,但巡查仍被認定符合部門政策。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