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咀路障執法 兩司機酒精超標涉酒駕被捕

2026 年 9 月 4 日

大角咀路障執法 兩司機酒精超標涉酒駕被捕

警方凌晨於大角咀進行打擊酒後駕駛行動,設置路障期間,截查一輛電單車及一輛私家車。兩名男司機的酒精呼氣測試結果均超出法定標準,涉嫌酒後駕駛被捕。行動展示了警方對酒駕零容忍的執法決心。

本文核心內容:

  • 警方於今日(5日)凌晨在大角咀櫻桃街近海輝道設置路障。
  • 一名30歲姓張電單車司機及一名41歲姓鄭私家車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
  • 兩人同涉嫌「酒後駕駛」被捕,已獲准保釋,須於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駕駛者的法定酒精上限為每100毫升呼氣含22微克酒精。

行動詳情與法例規定

事發於凌晨零時許,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在大角咀櫻桃街近海輝道設置路障,其間懷疑一名電單車鐵騎士及另一名私家車司機酒後駕駛,遂將兩車截停調查。經初步調查,兩名司機分別接受酒精呼氣測試,結果均未能通過。

酒駕刑罰與後果

酒後駕駛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並須記10分違例駕駛分數、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被取消駕駛資格。首次定罪的最短停牌期,會按體內酒精濃度分級,由6個月至2年不等。警方提醒駕駛者,可在路障截查行動中被隨機要求接受呼氣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