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8 月 28 日

從狗隻友善食肆牌照生效開始,已掀起兩大輿論,首先因內地一宗事件而令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煞停賣旗日,繼而再出現元朗格鬥狗咬死狗,和打鼓嶺咬死人的悲劇,最後再引伸出來的,固之然就是雙方於網上的言論變得更激烈。雙方均有道理,但激烈是因為留言中充滿仇恨。

我兩年前到過英國劍橋大學上課,修讀土地經濟一科,當中有幾天在倫敦市中心,尤其在甲級寫字樓群中考察。比較新奇的畫面就是,寫字樓大堂經常有人帶著各種類型的狗隻穿梭,當時我找了個訪客登記職員詢問,他說這是推動寵物權益的成果。

在香港,我當然沒資格去參詳寵物權益這複雜範疇,我能做到的,只是內心衷心希望不要因剛剛這兩個月內所發生的,窒礙邁向人寵共融的步伐。共融而已,大家做足本分,非常可行的。以我自己一家兩年前領養一隻唐狗女為例,領養地點是香港愛護動物協會。

在領養部確定了是牠,其後便要不斷探訪,每次探訪均需登記,以確保有記錄,如家中有工人姐姐,其中的一次探訪必須有她在場。在一段時間內探訪次數頻密,領養意願亦充分表明,協會才安排一位職員,邀請我們一家與唐狗女一同出外散步,教授各樣技巧和分享牠的性格特徵,同時觀察我們一家是否有相關能力。其後便是家訪或由領養者拍攝家中環境,以確保家居環境合適。全數符合要求後,才能正式啟動領養手續。

以上整個過程歷時三個月,是一個確保領養者有足夠耐性和堅持的測試,並非法律所要求的。由此可見,要速成人寵共融,法律未必是唯一可行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