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墮樓命案 死者生前報案稱遭追斬 三被告認罪判囚16至36個月

2026 年 8 月 26 日

油麻地墮樓命案 死者生前報案稱遭追斬 三被告認罪判囚16至36個月

前年11月,一名男子在油麻地恆威商業中心墮樓身亡,事件涉及勒索及蓄意傷人等嚴重罪行。區域法院今日就案件作出判決,三名被告承認勒索、蓄意傷人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分別被判處16個月至36個月監禁。案情顯示,事件源於金錢糾紛,死者生前曾報警求救。

本文核心內容:

  • 三名被告何梓聰(43歲)、楊曉琳(34歲)及施兆忠(64歲)在區域法院承認勒索、蓄意傷人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 法官嚴舜儀判處三人監禁16個月至36個月不等。
  • 死者關道哲於2024年11月7日上午報案稱遭人斬傷並快要墮樓,其後被發現從高處墮下,倒斃於大廈4樓平台。
  • 警方調查發現,案件涉及金錢糾紛,襲擊過程被被告以手機拍攝記錄。

案發經過及警方調查

案情指出,2024年11月7日上午約10時40分,死者關道哲撥打999報案,表示自己因結怨而在油麻地恆威商業中心屋頂遭三至四人斬傷大腿和膝蓋,並稱快要墮樓。約四分鐘後,死者被發現從高處墮下,倒臥於4樓平台,當救援人員到場時已證實死亡。驗屍報告顯示,死者身體有多處鈍力損傷,與高處墮下情況相符,並足以致命。此外,其右膝有一道6厘米長、3厘米深的割傷,但未傷及主要血管,並非直接死因。

襲擊過程被錄像 被告協助棄置兇器

警方在該大廈15樓一個用作煙窟及賭場的單位內,以及多層後樓梯等位置發現死者血跡。閉路電視記錄顯示,案發當日上午8時,死者與被告何梓聰一同乘搭升降機,兩人當時交談甚歡。至上午約10時半,被告楊曉琳與另外兩名男子抵達大廈,約7分鐘後三人匆忙乘升降機離開。警方其後在楊曉琳的手機內,發現一段長1分50秒的錄像,片段中死者遭人用棍襲擊大腿,並被刀斬傷右小腿,期間有人要求死者轉帳金錢。此外,警方根據線索,在另一被告施兆忠所住大廈的垃圾桶及消防喉轆箱內,檢獲涉案的開山刀及經改裝的膠棍。施兆忠在警誡下承認曾協助他人棄置兩個裝有兇器的膠袋。

被告認罪及判刑

三名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何梓聰及楊曉琳承認一項勒索罪,各被判監28個月;楊曉琳另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加刑至總共36個月監禁;施兆忠則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囚16個月。法官嚴舜儀接納各人的認罪,並根據案情嚴重性作出上述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