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狗咬狗事件 肇事狗主未牽繩兼不顧而去 漁護署調查或提檢控

2026 年 8 月 25 日

荃灣狗咬狗事件 肇事狗主未牽繩兼不顧而去 漁護署調查或提檢控

荃灣發生一宗涉及狗隻攻擊及未牽狗帶的違規事件。有網民指其家人在遛狗時,愛犬遭一名女子所帶、未牽繩的三隻中大型犬隻噬咬致頭部重傷,肇事狗主事後不顧而去。漁護署已接獲警方轉介並展開調查,若證據充足將提出檢控,相關法例對狗隻牽引有明確規定。

本文核心內容:

  • 事發於8月25日早上約9時25分,地點在荃灣大欖涌引水道近荃威花園P座樓梯對開。
  • 受害狗隻由家人以繩索牽引,遭對方三隻未戴狗帶的中大型犬攻擊,頭部多處嚴重受傷。
  • 肇事女狗主帶同四隻狗(三黑一棕)事後拒絕提供聯絡電話並逃離現場。
  • 漁護署表示已聯絡受傷狗隻畜養人索取資料,若有足夠證據證明違反法例將提出檢控。

事發經過與狗主行為

據帖主在社交媒體所述,其家人當時正以繩索牽引愛犬散步,遇見一名女子帶同四隻完全沒有配戴狗帶的狗隻經過。對方其中三隻黑色中大型犬突然衝前攻擊事主家人的愛犬。事發後,該名女士拒絕配合,並帶同狗隻匆忙逃離現場。帖主指,據了解該名女士已非第一次在附近未有妥善管理狗隻,對周邊構成威脅。

法例規定與潛在罰則

根據《狂犬病條例》第23條,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方式妥善控制,違例者可被判罰款10,000元。此外,《危險狗隻規例》第9條規定,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須以長度不超逾2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及監禁3個月。漁護署的調查將依據這些條例進行。

後續行動與網民反應

事主表示會帶同狗隻求醫,並將攜同所有證據及獸醫報告到警署正式報案,同時希望網民提供肇事狗主的出沒地點等資料。網友對事件表示關注,建議事主保留獸醫單據以作民事訴訟,並強調狗主有責任確保狗隻受控,不論大小若有攻擊性應配戴狗帶及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