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發生於1994年湖南的摩的司機劫殺案,在懸宕32年後終告偵破。案件源於三名男子為搶奪摩托車,以螺紋鋼襲擊一名27歲司機致其死亡。其中一名疑犯於2019年自首,警方其後鎖定並拘捕另外兩名潛逃多年的主犯,案件細節及判決結果近日曝光。
本文核心內容:
- 案件發生於1994年4月15日,湖南27歲摩的司機李某平遭劫殺身亡。
- 三名疑犯戴某喬、何某虎及鄭某平為搶奪摩托車,以螺紋鋼襲擊事主,造成其身上及頭部共80多處傷痕。
- 疑犯事後變賣贓車,並分別潛逃至內蒙古及匿藏於家鄉長達30年。
- 2024年,法院一審判處主犯戴某喬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何某虎無期徒刑。
案發經過與犯案動機
1994年4月,當時27歲的李某平為幫補家計,剛花光積蓄購買了一台摩托車從事載客工作。同月,戴某喬與何某虎在服役期間相識,兩人回湖南寧鄉縣休假時商議搶劫摩托車,並找來在軋鋼廠工作的鄭某平加入。三人計劃以螺紋鋼為武器,由戴某喬負責打暈司機。
4月15日傍晚,三人在婁底市老火車站附近鎖定李某平為目標。戴、何二人假裝租車,在行駛至一處圍牆外時叫停車輛並按計劃行兇。戴某喬以螺紋鋼猛擊李某平頭部及身體多處,何某虎亦持螺紋鋼參與襲擊。過程中李某平自衛反擊,導致戴某喬受傷。何某虎其後騎走摩托車逃離,鄭某平在約定地點等待未果亦逃離現場。最終,戴某喬將已倒地的李某平推入路旁土坑後逃逸。李某平於翌日早上被發現死亡。
長年潛逃與案件偵破
案發後,戴某喬逃至何某虎家中養傷,兩人將搶來的摩托車變賣。為躲避追查,戴某喬切斷與湖南親友的聯繫,潛逃至內蒙古包頭市,改名換姓後經營珠寶生意。何某虎則一直匿藏在家鄉寧縣,並以贓款作為本金經營生意。
案件調查多年未有進展,直至2019年7月,疑犯鄭某平因承受巨大精神壓力,主動向浙江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供出戴某喬與何某虎。然而,因戶籍及信息溝通問題,警方未能即時拘捕另外兩人。直至2023年底,警方獲得關鍵線索重啟調查,最終於2024年3月30日,兵分多路成功拘捕戴、何二人。
法庭審理與判決結果
2024年6月5日,鄭某平在取保候審期間墜樓身亡。據了解,其30年來背負巨大罪惡感,經常失眠,一聽到警笛聲便緊張。
法庭審理期間,戴某喬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但辯稱離開現場時受害人未死,企圖減輕罪責。何某虎則否認參與搶劫,聲稱自己不在現場,僅協助處理摩托車。
法院一審裁定,戴某喬與何某虎共同以暴力方法搶劫財物,致一人死亡,均屬主犯。但由於無證據顯示何某虎擊打過受害人頭部,故認定其作用相對次要。最終,戴某喬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何某虎被判處無期徒刑。兩人需共同退賠摩托車價值5,320元人民幣,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52,647元。戴某喬一審當庭表示不上訴,何某虎則就無期徒刑判決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