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內地男旅客攜私煙及毒藥針劑入境 罪成判囚6個月

2026 年 8 月 21 日

24歲內地男旅客攜私煙及毒藥針劑入境 罪成判囚6個月

一名24歲內地男旅客因在香港國際機場行李內藏有大量未完稅香煙及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物針劑,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成。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能有效反映走私私煙及管有未經許可毒藥等罪行的嚴重性。

本文核心內容:

  • 一名24歲內地男子於6月24日經香港國際機場入境時,被海關人員截查。
  • 在其行李內檢獲41,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0.9萬元,應課稅值約13.8萬元。
  • 同時檢獲兩支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物針劑,估計市值約5,000元。
  • 該男子今日(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1,000元。

海關強調判刑具阻嚇作用

海關對法庭的判刑表示歡迎,指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藉此案件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管有毒藥同樣違法

此外,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海關呼籲公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