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郵政服務(United States Postal Service, USPS)採納了一項最終規則(FR Doc. 2025-20740),在《國內郵件手冊》(Domestic Mail Manual, DMM)中增加了第608.11節「郵戳與郵政持有權」。該規則正式定義了郵戳,並明確了哪些標記符合郵戳資格。其主要目的是增進公眾理解,雖然郵戳確認了美國郵政在標示日期當天持有該郵件,但該日期不一定與美國郵政首次接收郵件的日期一致。規則澄清,美國郵政在日常運營中並非所有郵件都會蓋上郵戳,而沒有郵戳也不代表美國郵政未曾接收保管。
郵戳時間的實際影響
新規則闡明,機器打印郵戳上顯示的日期,代表的是郵件在處理設施進行「首次自動化處理操作的日期」,而非郵件被投遞的日期。由於大多數郵戳是在處理設施加蓋的,因此戳上標示的日期可能會晚於美國郵政首次接收郵件的日期。隨著「區域運輸優化」(Regional Transportation Optimization, RTO)計劃的實施以及「分段運輸」服務標準的採納,這種日期差異預計將變得更加普遍。該規則將一個運營現實法典化:郵戳操作常常跨越不同日曆日,或在郵件從零售點運輸後才進行,這意味著郵戳日期並非郵寄日期的「完全可靠指標」。
對報稅截止日期的潛在衝擊
美國郵政服務流程的這一變化,將對稅務申報產生潛在的重大影響。根據美國國稅法規(IRC)第7502條,如果文件未能在截止日期前實際送達國稅局辦公室,法律上將明確依賴信封上的郵戳日期來判斷是否及時申報。在新規則下,即使納稅人於截止日當天寄出稅表,郵戳日期也可能顯示為隔天,從而可能導致被視為逾期申報,引發不必要的罰款或利息。這對所有依賴郵戳作為「及時郵寄即及時申報」證明的個人和企業都構成了新的挑戰。
如何確保獲得當日郵戳?
為了確保郵戳能夠在文件交付給美國郵政的當天蓋上,個人必須使用特定的零售服務。最終規則列出了以下幾種方法:首先,顧客可以在零售櫃檯出示郵件,並要求提供「手動(本地)郵戳」。這種郵戳在接收郵件時即時加蓋,因此日期會與美國郵政取得持有權的日期完全一致。其次,當顧客在零售櫃檯支付郵資時,工作人員貼上的郵資驗證印記(Postage Validation Imprint, PVI)標籤也會標明接收日期。最後,顧客可以購買郵寄證明(Certificate of Mailing),或使用掛號信(Registered Mail)、認證郵件(Certified Mail)等服務,以獲取一份可作為郵件提交日期證明的收據。
來源:nst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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