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18日宣布,針對歐盟市場簡化應用傭金結構,以解決與歐盟委員會在商業條款上的分歧。根據新方案,蘋果將取消基於安裝量的核心技術費,改為對通過App Store以外渠道或網頁分發的應用,按數字商品交易額收取5%的統一傭金。蘋果還調整了替代支付和自有應用內購的費率,並放寬了開發者開設替代應用商店的條件。
此舉是蘋果為使其App Store商業條款符合歐盟法規所做的最新嘗試,此前該公司與監管機構就條款的複雜性和公平性已來回拉鋸多年。
去年,在歐盟監管機構因蘋果違反《數字市場法案》(DMA)對其處以5億歐元罰款並威脅進一步處罰後,蘋果已對歐盟App Store費用進行過一次調整。但那次調整引入了一套更為複雜的費用結構,被批評者稱為「惡意合規」。舊結構包含初始收購費、商店服務費,以及根據開發者需求劃分的不同服務層級。
如今,蘋果推出了最新修訂方案,核心亮點是對通過App Store以外渠道(即第三方應用市場或網頁)分發的應用交易,統一收取5%的傭金。
與此同時,新條款將蘋果應用內購費率定為26%,而傳統條款為30%。不過,蘋果表示,大多數開發者仍可通過特殊計劃(如App Store小型企業計劃、小應用合作夥伴計劃和視頻合作夥伴計劃)享受15%的優惠費率,自動續期訂閱在首年之後也同樣適用優惠費率。
此外,使用替代支付方式的應用將支付20%的傭金,若參與上述特殊計劃,則費率降至10%。
蘋果還指出,開發者一旦選擇支付方式(無論是蘋果應用內購、外部支付還是兩者組合),將在12個月內鎖定該選擇。
蘋果還為允許在應用內使用外部鏈接的開發者設立了例外條款,出於安全考慮,兒童類別應用禁止使用此類外部鏈接。18歲以下用戶在App Store以外進行購買時,需獲得家長同意。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放寬了對運營替代應用商店的開發者的准入門檻,允許符合一定財務穩定性標準的企業開設應用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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