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在移民申請方面推出的「公共負擔」新政策將於9月18日生效,國安部屬下移民局昨(18)日宣布政策的具體實施細則,包括哪些人可以獲得豁免,移民官判斷移民成為公共負擔的標準等。細則也明確公共負擔只影響申請綠卡的移民,申請公民的移民並未被列入其中。
國安部7月16日宣布廢除拜登政府2022年制定的公共負擔規則,新規於7月20日在《聯邦公報》正式刊登,9月18日起生效。移民局表示,新政策旨在落實國會要求移民能夠自給自足、避免依賴納稅人資助政府福利的立法意圖。
根據18日公布的實施細則,除非國會明文規定豁免,所有在美國境內提交I-485表格、申請調整身分成為合法永久居民的人,都可能受到公共負擔規定約束。受規定影響的主要類別包括美國公民的配偶、子女及父母;美國公民的未婚或已婚成年子女及部分家屬;綠卡持有人的配偶、子女及未婚子女;美國公民的兄弟姊妹;美國公民的未婚夫或未婚妻;以及多類職業及投資移民,包括優先工作者、擁有高等學位的專業人士或特殊能力人士、技術工人、專業人士、其他工人及投資者等。宗教工作者、多元化移民簽證申請人等也在適用範圍內。
但多類人道及特殊移民類別依法不受公共負擔限制,包括難民及庇護者、特殊移民青少年(SIJ)、人口販運受害者T簽證持有人、特定犯罪受害者U簽證持有人、《反對婦女暴力法》(VAWA)自行申請人,以及部分遭受家庭暴力的移民。
新指引同時列出移民官進行公共負擔判定時必須考慮的5項法定因素,分別是申請人的年齡、健康、家庭狀況、資產與資源及財務狀況及教育和技能。移民官也可考慮由擔保人提交、承諾提供經濟支持的I-864經濟擔保書。其中最受移民社區關注的,是政府福利使用記錄的審查範圍明顯擴大。移民局表示,在綜合評估申請人未來是否可能成為公共負擔時,移民官除了上述因素外,也可考慮申請人領取依經濟狀況核發的公共福利的情況,包括現金援助、住房援助、糧食券、大學助學金以及其他類似福利。
不過,新規對9月18日前後領取的福利採取不同處理方式。對2026年9月18日前已領取的福利,移民局只會考慮申請人是否曾領取維持收入的公共現金援助,或是否曾由政府出資接受長期機構照護;但對9月18日或之後領取的依經濟狀況核發的公共福利,移民局表示可將「任何及所有」此類福利納入考量。移民局強調,公共負擔並非單純依據申請人是否曾領取某一項福利而決定。移民官將審查申請人的全部相關證據,按照個案的「整體情況」作出判斷。新政策也恢復「公共負擔保證金」(Public Charge Bond)機制。如果移民官認定一名綠卡申請人唯一不符合入境資格的原因,是其未來可能成為公共負擔,移民局可以通知申請人提供公共負擔保證金。申請人可繳交現金保證金,或透過獲財政部認證的擔保公司提供保證。
移民官在決定保證金金額時,將考慮申請人未來5年可能符合資格並領取多少政府援助。申請人只有在收到移民局擬拒絕通知、並獲邀提供保證金後,才可提交I-945公共負擔保證金表格;未獲移民局邀請者不能自行提交。移民局表示,18日公布的細則將取代此前相關政策,適用於9月18日當日或之後郵寄或電子提交、且依法受到公共負擔規定約束的I-485調整身分申請。
本報記者榮筱箐紐約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