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8歲男子上月在聖地牙哥海灘被拍到踢海獅,周四(13日)在聯邦法院承認騷擾海洋哺乳動物罪,最高可能面臨1年監禁及10萬元罰款。檢察官表示,Muehl(Tyler Muehl)承認違反《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案件源於一段在網上瘋傳的影片,片中可見他在La Jolla Cove攻擊一隻海獅。
聖地牙哥市長Gloria(Todd Gloria)當時形容這宗事件是「令人作嘔的虐待動物行為」。美國檢察官辦公室在新聞稿中表示,根據認罪協議,Muehl承認自己在7月22日深夜走近海獅時,雙手高舉,「就像準備與動物拳擊或打鬥一樣」。檢察官說,當Muehl接近海獅時,還以UFC拳手Max Holloway的名字自稱。
連踢海獅多次
檢察官表示,Muehl承認曾向海獅踢4次,其中踢中動物,導致海獅受到驚嚇並縮身躲避。海獅隨後試圖逃走,但檢察官說,Muehl追趕牠,又踢了兩次。海獅逃跑時在海堤上跌跌撞撞,最後越過海堤抵達沙灘。
美國檢察官辦公室表示,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Muehl承認拍下這宗事件的影片是「對所發生事情公平且準確的紀錄」。海獅受到《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聯邦法律保護,相關罪行最高可判處1年監禁及10萬元罰款。
美國檢察官Gordon(Adam Gordon)表示:「聯邦罪行,聯邦後果。」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此前表示,整個加州只有4名執法人員負責相關工作,因此在La Jolla Cove的執法工作,還依靠當地公園巡護員及加州魚類及野生動物局協助。
執法人手不足
Seal Society志願者Hurwitz(Ashley Hurwitz)在事件發生後告訴當地CBS附屬電視台KFMB:「這裏有巡護員,我們也在這裏,但我們只是志願者,所以不可能一直待在這裏,也沒有辦法真正執行這類執法工作。」
NOAA漁業執法辦公室助理主任Morgan(Eric Morgan)表示,該機構嚴肅看待攻擊動物的事件。他說:「故意擊打或踢海洋哺乳動物不僅違法,也會危害動物的健康。」
今年5月,一名遊客在茂宜島一處海灘附近向一隻瀕危夏威夷僧海豹投擲椰子大小的石頭,被目擊者拍下後遭到逮捕。其律師其後聲稱,當事人當時是試圖保護海龜。
新聞及封面圖片來源:加州海獅(示意圖,非事件中海獅)。 美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