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一名聯邦法官周四(13日)表示,她很可能下令移民執法人員停止在沒有拘捕令的情況下逮捕民眾,除非移民官先認定當事人可能在取得拘捕令前逃跑。這項初步裁決若最終落實,將限制國土安全部在南加州大規模無拘捕令逮捕移民的做法。
《洛杉磯時報》報道,美國加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弗林蓬(Maame Ewusi-Mensah Frimpong)在暫定裁決中表示,她傾向批准初步禁制令,阻止國土安全部涉嫌實施的大規模無拘捕令逮捕政策。案件由南加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 of Southern California)、Public Counsel及其他團體與私人律師去年提出,要求停止非法截查及逮捕,並保障被拘留移民的正當程序及尋求律師協助權利。
原告律師在6月提出申請初步禁制令時指出,聯邦法律要求移民官在取得拘捕令前,必須先確定準備逮捕的人有可能逃跑,但移民執法人員仍持續在沒有完成這項評估的情況下進行拘捕。律師要求弗林蓬禁止移民官在南加州中區進行這類逮捕,除非事先完成「逃跑風險」分析。
案件涉及洛杉磯、橙縣、文圖拉、河濱、聖貝納迪諾、聖巴巴拉及聖路易斯奧比斯波7個縣。南加州ACLU律師喬阿欽(Mayra Joachín)周四上午聽證後表示,這項裁決非常重要,因為政府政策被指是在不詢問任何問題的情況下,盡可能逮捕更多人;如果移民官依法進行逃跑風險評估,預計該區被捕人數將大幅下降。目前仍不清楚弗林蓬何時會發布正式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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