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科工局原副局長張建華涉賄逾五千萬 自首獲減刑判囚十年

2026 年 8 月 5 日

國防科工局原副局長張建華涉賄逾五千萬 自首獲減刑判囚十年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原副局長張建華因涉受賄案,今日在四川一審宣判。這宗涉及國防科工局高層的貪腐案件,法院認定張建華在職期間及退休後,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款,最終因其自首及退贓等情節獲判十年徒刑。

本文核心內容:

  • 張建華被指控受賄總額逾五千萬元人民幣,其中在職期間受賄4338萬餘元,退休後收受1170萬元。
  • 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判決考量了其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認罪悔罪及全數退贓等從輕情節。
  • 張建華現年65歲,江蘇宜興人,畢業於北京理工大學,長期於軍工系統任職,2021年到齡退休,並於去年5月主動投案。

案情與判決依據

四川省一法院今日對張建華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案情指出,張建華在擔任公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人員在行政審批、投資入股等方面提供幫助,從而收受財物。即便在退休後,他仍為相關人員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持續收受賄賂。兩部分受賄金額合共超過五千萬元人民幣。

從輕處罰的關鍵因素

法院在判決中明確指出,對張建華予以減輕處罰的依據。法院認為,張建華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構成自首。此外,他主動交代了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表現出認罪悔罪的態度,並積極退還全部違法所得。基於這些法定從寬情節,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被告背景與涉案經過

張建華現年65歲,籍貫江蘇宜興,擁有北京理工大學的學歷背景。其職業生涯長期深耕於中國軍工系統,曾先後在兵器工業部、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及中國北方工業(集團)總公司等單位工作。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後,他出任新組建的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的司長及總工程師,並於2013年升任副局長,直至2021年按規定退休。此案於去年5月因張建華主動向有關部門投案而正式進入調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