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發生於山東費縣的滅門案,涉及搶劫、強姦及殺人等嚴重罪行。四名罪犯在案發後被捕,案件審判結果引發社會對未成年人犯罪與死刑適用的持續爭議。
本文核心內容:
- 案發於2013年5月15日,山東費縣一對新婚夫婦在家中遭四名歹徒入室控制,在搶劫財物後,妻子遭長時間性侵,最終夫婦二人被殺害。
- 警方透過現場遺留的一張「低保卡」鎖定疑犯,並在案發後第3天於長途巴士上逮捕四名罪犯。
- 2016年,三名成年主犯張學軍、王吉營及付剛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被執行死刑。
- 案發時年僅17歲的共犯趙文峰,因受未成年人保護法規保障,被判處無期徒刑,其後據報因在獄中表現良好獲減刑。
案件經過與偵破
2013年5月15日,山東費縣一名張姓婦人因無法聯絡兒子及兒媳,前往他們位於村外偏僻處的新居查看,發現大門虛掩、看門狗被殺,屋內凌亂並有吃剩的紅燒肉。由於兒子厭惡肉食,兒媳不吃肥肉,張大娘感到異常並報警。警方調查發現,院內防盜監控線路被割斷,電腦主機失蹤。雖然現場曾被清洗,但仍在臥室發現新鮮血跡,並在小臥室床下找到被撕破的女主人內衣褲。其後,村民在附近山洞發現被掩蓋的夫婦屍體。男主人遭勒頸窒息,女主人遺體有嚴重虐待痕跡。
破案關鍵與罪犯動機
警方在附近河中打撈出裝有死者物品的塑料袋,其中一張屬於山東新泰市一名老人的「低保卡」成為破案關鍵。警方鎖定該老人的無業兒子付剛,並進一步逮捕其同夥張學軍、王吉營及趙文峰。四人供稱,此前曾到受害者家中行竊,看到牆上女主人的婚紗照後心生歹念,遂預謀犯案。
審判結果與社會爭議
2016年6月22日,張學軍、王吉營及付剛三人被依法執行死刑。然而,案發時未滿18歲的趙文峰被判處無期徒刑。據傳其後因在獄中表現良好獲減刑,改判有期徒刑22年。此案成為內地關於「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應判死刑」的典型案例,引發公眾對司法正義與刑罰適用的廣泛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