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熊本縣發生7.1級地震,令不少身處當地或計劃前往的港人關注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香港保險業聯會詳細解釋,在自然災害如地震的情況下,旅遊保險的索償限制與適用條款,並特別提醒旅客投保時機的重要性。
本文核心內容:
- 香港保險業聯會指出,若在地震發生後才購買旅遊保險,保險公司原則上不會就該事故提供保障。
- 若已安排的公共交通工具因地震延誤,受保人可按延誤時數獲發現金津貼,或申索合理的額外旅遊費用。
- 大部分旅遊保單訂明,若受保人在出發前指定日數內,因目的地發生自然災害而決定取消行程,已繳付且無法退回的旅遊費用可獲賠償。
- 如受保人不幸因地震引致受傷或身故,旅遊保險會提供醫療費用及個人意外保障。
保障範圍與索賠條件
保聯指出,若自然災害(包括地震)列明於保單的受保範圍內,受保人可按情況獲得賠償。在旅程延誤方面,若已安排的公共交通工具因地震而延誤,受保人可按延誤時數獲發現金津貼,或申索合理的額外旅遊費用,例如酒店或機票的賠償。若地震發生於旅程途中,受保人因災害而需要提早結束行程並直接返港,保單通常會就已支付但無法退還的費用,以及額外衍生的機票或住宿開支,提供相關保障。
投保時機與不保事項
針對購買時機,保聯特別提醒,投保前已存在的自然災害(包括地震)屬於不保事項。換言之,在地震發生後才購買旅遊保險,即使目的地正是災區,保險公司原則上不會就有關事故提供保障。因此,旅客確定行程後應盡早投保,以確保保障盡快生效。保聯又指出,「取消行程」保障必須基於保單列明的客觀受保原因,例如地震導致航班取消或當地交通癱瘓,以致原定行程無法成行。若旅客僅因個人憂慮或心情受影響而取消旅程,則不屬於賠償範圍。
索償程序與注意事項
在索償程序上,保聯建議旅客應先向航空公司、酒店等營運商申請退款,其餘不獲退還的款項,再向保險公司索償。保聯重申,每間保險公司發出的保單保障範圍、條款細則及不保事項各有差異,所有實際個案應以受保人個別購買的保單及其保險公司的理賠結果作準,投保人如有任何疑問應直接聯絡有關保險公司或中介人。保聯提醒旅遊人士應密切留意當地最新情況,並以人身安全為首要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