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市場監管總局今日(25日)公布,對攜程集團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合共近52億元人民幣。這宗涉及在線酒店預訂平台的重大反壟斷案件,揭示了平台透過規則與技術手段限制競爭、侵害酒店經營者自主權的具體行為。攜程回應表示誠懇接受、堅決服從,並承諾將摒棄「內卷式」低效競爭,走向高質量發展。
本文核心內容:
- 市場監管總局對攜程集團處以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合共約51.79億元人民幣。
- 攜程被指自2020年起,濫用在中國在線酒店預訂平台服務市場的支配地位,實施兩種壟斷行為。
- 處罰決定包括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全額退還強制扣除的1.22億元訂單儲備金、沒收違法所得16.58億元,以及處以2025年中國境內銷售額7.5%的罰款35.21億元。
壟斷行為具體內容
經調查發現,攜程的壟斷行為主要圍繞其流量分配機制展開。一方面,平台以最多流量傾斜和權益支持為激勵,要求被標記為「特牌」的優質酒店經營者與其開展獨家合作,並不得與其他競爭性平台合作。另一方面,對於「金牌」和「無牌」酒店,攜程強制要求其提供「全網最低價」,即酒店在攜程平台的價格必須低於或等於其他所有平台。
技術監控與懲罰措施
為確保上述規則被執行,攜程利用技術手段監測酒店經營者是否遵守獨家合作與最低價要求。一旦發現違規,平台會採取限制流量、取消「特牌」或「金牌」標識(摘牌)、扣除訂單儲備金等懲罰性措施。這些行為被認定排除了市場競爭,限制了酒店跨平台經營的自由,並侵害了其自主定價權。
調查過程與處罰依據
市場監管總局於今年1月對攜程立案調查,成立了專案組進行現場調查,並廣泛向其他競爭平台及大量酒店經營者取證。當局亦開展了大數據分析、算法解析及專家論證。最終認定攜程的行為構成《反壟斷法》中「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處罰金額是綜合考慮其行為性質、程度及持續時間等因素後依法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