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陳嘉信再涉司法抄襲 法律界人士促司法機構採取更強硬手段

2026 年 7 月 23 日

法官陳嘉信再涉司法抄襲 法律界人士促司法機構採取更強硬手段

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繼2023年被揭發多次司法抄襲後,近日再有案件因其判詞抄襲律師陳詞而上訴得直,事件再度引發法律界關注。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及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均對事件表示嚴重關切,認為司法機構需審視情況並考慮採取更強硬手段,以維護司法制度的尊嚴與公信力。

本文核心內容:

  • 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近日再有案件因司法抄襲問題而被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
  •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批評,陳官幾乎將律師陳詞「搬字過紙」式抄襲,未能展示獨立判斷。
  •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指出,在首席法官警告後仍故態復萌,令事態更為嚴重。
  • 司法機構已將陳嘉信法官調離民事訴訟,改為負責刑事案件,相關安排被認為合理。

法律界人士批評與建議

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回應查詢時表示,陳官在首席法官警告過後仍然再次干犯司法抄襲,可能反映訓誡未獲尊重。他於電台節目中直言,陳官的做法「好聽啲就係工作繁重,難聽啲就係懶」,並認為此舉「唔係好尊重個制度」,亦不尊重訴訟雙方對公義的訴求。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則指出,首次訓誡後陳官仍故態復萌,令事態顯然更嚴重,司法機構需要採取更強硬手段處理。他認為,若司法抄襲之弊病反覆出現在民事訴訟中,或反映陳官未必最適合審理民事案件,因此將其調職的安排合理。

調職安排與案件審理考量

江樂士及湯家驊均指出,法官之間會分工合作,部分負責刑事案件,部分負責民事案件,即使將陳官調派至負責刑事案件,也不會造成不公。江樂士以反修例示威期間,前高等法院法官李瀚良因曾聯署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而被禁止審理相關案件為例,說明類似安排已有先例。

湯家驊補充說明,法官審理刑事案件時,同樣須聽取大律師陳詞及自行撰寫判詞。他個人認為刑事案件影響人身自由甚至一生前途,其實比民事案件中的金錢瓜葛更加重要。

對培訓與透明度的看法

對於司法機構可能考慮的針對性培訓,江樂士及湯家驊均表示不清楚具體內容,但江樂士相信無論如何均有利無弊。湯家驊則強調尊重司法界的決定,但希望司法界處理此事時能增加透明度,讓公眾了解跟進工作的進展。他質疑單靠培訓能否改變法官的心態,並重申自己未經歷過相關培訓,難以評論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