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業主大會關注火險賠償安排,香港保險業聯會及法律界人士釐清,20億元為樓宇結構火險的賠償上限,實際賠償金額需視乎損失評估而定。業主若選擇將業權轉售予政府,相關的保險索償權及冗長複雜的理賠程序風險將一併轉移,由政府承擔後續不確定性。
本文核心內容:
- 宏福苑樓宇結構火險的賠償上限為20億元,但絕非最終賠償金額,實際賠償需待保險公司委託專業人士完成損失評估後方能確定。
- 若業主將業權轉售給政府,相關的保險索償權亦會一併轉移,後續法律程序、賠償金額及處理時間上的不確定性與風險將由政府承擔。
- 政府向業主提出的單位收購價,據悉比火災發生前的市場價格高出約三成。
- 接受政府高於市價的收購方案後,若再要求獲取火險賠償,在法律及情理上等同要求「雙重補償」。
保險業聯會詳解火險索償複雜性
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表示,火險的作用是賠償物業受損後的維修或重建費用,每一戶可得到的賠償需按實際損失而定,絕非平均每戶分到相同金額。她呼籲業主切勿低估處理火險賠償索償事宜的複雜性、整個理賠程序所需的時間,以及可能出現的變數。
法律界分析業權轉移與補償原則
立法會議員范凱傑指出,「保額」與「實際理賠額」是兩個不同概念,保險公司必須等待獨立委員會釐清肇事責任,並委託專業理算師完成詳細損失評估後,方能計算出實質理賠金額。他認為,業主選擇將物業業權轉售予政府,相關保險索償權一併轉移是公平的法律做法。對小業主而言,同意轉售的最大好處是能夠即時抽身,及早獲得確定的賠償並重整生活,由政府承受這些繁複的後續風險,是現階段最穩妥及最具保障的解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