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監獄監察組織據報正準備走向「覺醒」,計劃從其規則手冊中徹底刪除「囚犯」(inmate)字眼,並將其替換為「受拘留人士」(people in custody)。
据《紐約郵報》報道,在紐約市懲教委員會(Board of Correction)的建議規則修訂中,把「囚犯」一詞替換為「受拘留人士」的改動高達300多次。刑事司法倡導者聲稱,「囚犯」一詞對被監禁的刑事被告或囚犯具有貶低意味。
該項提案指出,紐約市懲教委員會早於2021年已承諾在最低標準及通訊中採用「以人為本」的語言,刪除「囚犯」稱謂,並在最低標準第1章中使用具性別包容性的語言,此次提案旨在將這項至關重要的努力擴展至第2章及第3章。
事實上,紐約市懲教委員會並非首個作出此類改動的機構。州長胡楚曾於2022年批准一項法令,正式取消州法中的「囚犯」字眼,改為「被監禁個體」。胡楚當時在聲明中表示,受刑事司法系統影響的人士長期指出,重刑犯、囚犯及受刑人等詞彙會使個體去人性化,並使被監禁者應被永久妖魔化和標籤化的觀念根深蒂固。
目前,紐約州懲教與社區監督廳(DOCCS )在使命聲明中已改稱服務「被監禁人口」。與此同時,負責監管紐約市市政監獄及雷克斯島監獄的市懲教局,亦已將被監禁者一律稱為「受拘留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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