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藝人翁靜晶在其YouTube節目《危險人物2.0》中,與徒弟楊雲峰律師一同回顧了一宗八十年代中期轟動香港娛樂圈的經典桃色勒索案。節目不僅探討了事件的人性與社會背景,更詳述了廣東話俗語「捉黃腳雞」的有趣來源,以及當年法庭為何以「X先生」來稱呼涉案的知名男藝人。
本文核心內容:
- 翁靜晶節目剖析八十年代一宗針對「金牌司儀」的「捉黃腳雞」勒索案。
- 解釋案件主角為何被法庭以「X先生」代稱,以及「捉黃腳雞」一詞的廣東話典故。
- 還原當年案發經過,包括女主角阿May的角色與戲劇性的審判結果。
「X先生」代號的誕生與全城猜謎
翁靜晶在節目中提到,這宗案件在香港司法史上頗具標誌性,因為法庭首次廣泛使用代號來保護當事人身份。由於涉案男藝人知名度極高,法庭批准頒發保密令,傳媒及公眾只能以「X先生」來稱呼他。翁靜晶形容當時社會對這個代號充滿好奇:「嗰陣啲人冇聽過XYZ呢啲上庭代號,知道呢一個係男藝人,咁好多人就估呢一樣嘢啦。」她更指出,從該藝人當時突然向電視台請假兩個月,以及傳媒的追訪動向,基本上已讓全城民眾猜出「X先生」的真實身份。
「捉黃腳雞」的香港獨特講法
節目中,翁靜晶與楊雲峰律師亦詳細解釋了「捉黃腳雞」這個廣東話俗語的由來。她生動地比喻,這如同農民利用淺腳的母雞引誘「鹹濕」的公雞,然後將其捉住。她指出,這種設局在北方被稱為「天仙局」或「桃色陷阱」,通常是在男女發生關係時,由他人衝入「捉姦在床」,進而勒索。翁靜晶強調:「呢個就係我哋香港好獨特嘅一個講法。」
15分鐘改寫一生的勒索過程
案件女主角是22歲的夜總會舞女阿May。她與X先生發展了近一年的關係後,於1984年9月12日邀請對方到其土瓜灣新居。據X先生庭上供稱,由入屋洗澡到事後點煙,全程僅約15分鐘,此時四名持刀槍大漢破門而入,拍下裸照並勒索80萬港元。X先生透過曾任警察的圈中好友求助,最終驚動警方設局拘捕收款匪徒。這「15分鐘」也成為當年市民茶餘飯後的熱話。
法庭上的經典對白與無罪結局
案件在1985年於高等法院開審時,法庭擠滿旁聽市民。X先生出庭時,面對辯方律師質疑他為何與妓女做朋友,他留下了「朋友是一種身份,妓女是一種職業,兩者並沒有衝突」這句經典回應。至於被指設局的女主角阿May,則在律師協助下聲淚俱下,辯稱自己同為受害者,最終戲劇性地獲判無罪釋放。翁靜晶在節目尾聲感嘆,整件事中受傷害最深的,其實是X先生及其女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