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邱達根就部分港人移居海外後回流,仍可憑永久性居民身份享用公營房屋及醫療等福利提出質詢,擔心造成公共資源分配不公。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回應指,調整相關福利規定需審慎,並表明醫管局暫無意調查回流港人使用公營醫療的情況。
本文核心內容:
-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醫管局暫時無意就外地回流港人使用公營醫療服務進行調查。
- 孫玉菡指出,合資格人士使用資助公營醫療服務,並無規定使用者需要居住香港某指定日數,因此未能就長期離港及回流港人使用公營醫療服務作出統計。
- 政府就香港永久性居民「長期離港」或「回流居港」並無普遍接受的定義,因此沒有備存相關人數及福利使用數據。
- 公營房屋方面,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入住後租戶須每兩年申報持續居住,若證實單位空置或租戶非經常居住,房屋署會採取包括終止租約的行動。
議員促檢視福利規定防資源錯配
立法會議員邱達根提出書面質詢,批評部分港人長期離港甚至移居海外多年,未有持續履行納稅人責任,但回流後仍可即時享用公營房屋及醫療等福利。他認為這會導致公共資源被濫用及分配不公,形成「人不在,福利在」的資源錯配問題,因此促請政府檢視及收緊相關規定。
政府強調調整福利需審慎處理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書面回覆指,各項福利及服務性質不同,如要調整甚至限制長期離港或回流居港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享用公共福利及服務,需審慎處理,不能一概而論。就政府資助的福利服務而言,除參與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的長者外,服務使用者如果因離開香港而長期不使用服務,需退出相關服務。
公營房屋設有居住情況審查機制
在公營房屋方面,孫玉菡說明,申請公屋的人士及所有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並在配屋時仍須在港居住。自2023年10月的申報週期開始,入住後的租戶須每兩年申報持續居於單位,屋邨管理人員亦會透過日常管理及定期家訪了解居住情況。如經調查後證實單位空置或租戶逾3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房屋署會採取適當的租約管理行動,包括終止單位租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