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辭職引發補選討論 修例引入遞補機制或可節省公帑

2026 年 7 月 5 日

立法會議員辭職引發補選討論 修例引入遞補機制或可節省公帑

立法會議員黃錦輝因醉駕事件辭職,成為新選制下首位因個人操守問題離任的議員,事件引發關於立法會補選的討論。焦點在於是否應為單一議席空缺耗費巨額公帑,以及長遠而言修例引入遞補機制能否成為更有效率的解決方案。

本文核心內容:

  • 立法會議員黃錦輝因醉駕辭職,是新選制下首位因個人操守問題離任的議員。
  • 2022年立法會選委界補選共花費約9,000萬元公帑。
  • 《立法會條例》規定議席出缺後21天內需刊憲,選管會須在合理情況下依法安排補選。
  • 港區人大代表出缺時,會按未當選的候選人得票順序依次遞補。

補選成本高昂 政府傾向政治考量

根據政府數字,2022年為填補4名選委界議員辭任加入政府後的空缺,所安排的補選共花費約9,000萬元。政界普遍預料,政府不會為黃錦輝離職後的一個議席空缺安排補選,以免勞師動眾並招致話柄。有行會成員指出,政府過去的處理手法顯示,政治考慮通常佔先,例如上屆黃元山轉跑道加入政府後,議席便懸空3年直至換屆。

遞補機制建議再現 被指更符成本效益

有建議提出應修例,在選委會界別引入類似港區人大的遞補機制,即由最高票落選者依次替補,以節省公帑並有效填補空缺。支持者認為,選委界選舉採取全票制,最高票落選者亦有一定代表性。前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此建議值得研究,尤其選委界席位較多,但提醒人大與立法會選舉是兩個不同制度,行政上不能混為一談。

社會環境轉變 修例時機受關注

政府曾於2011年提出立法會出缺遞補機制,當時旨在防止政治行動,但因爭議太大而未通過。現時政治環境已截然不同,若能減省公帑,社會對誰人遞補的爭議似乎減少。有議員指出,落選人在選舉後可能已另有高就,是否願意「後備入替」是疑問。此外,亦有觀點認為可待明年特區政府換屆後,或與明年底的港區人大換屆選舉協同處理議席空缺問題,以符合成本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