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黃錦輝因涉嫌酒後駕駛並發生交通意外,宣布辭去立法會職務,引發社會關注及對議席補選程序的討論。事件涉及立法會運作、公帑運用以及議員行為操守等核心議題。
本文核心內容:
- 立法會議員黃錦輝於2026年7月3日宣布,因涉嫌酒後駕駛連撞兩車,辭去立法會職務。
- 黃錦輝的議席來自選委會界別,有建制派人士指出,為單一議席舉辦補選動輒耗費上千萬港元公帑。
- 本屆立法會任期尚有約三年半,根據相關法例,在任期剩餘少於四個月的情況下才可不進行補選。
-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譚耀宗明確指出,黃錦輝的酒駕行為「成件事錯晒」,認為其辭職是負責任的做法。
政界分析:補選成本高 或待時機合併處理
有建制派中人表示,立法會原有90名議員,缺少一人對運作影響不大。他們以上一屆立法會議員黃元山辭職加入特首政策組後,議席懸空三年亦未補選為例。該人士進一步指出,考慮到補選費用高昂,加上明年特區政府將換屆,可能有議員轉任政府職務而出現更多議席空缺,因此將補選合併處理更符合成本效益。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亦認同,為一人花費大量公帑進行補選並不划算,預料政府會選擇讓議席懸空一段時間。
法律觀點:補選非強制 辭職或影響量刑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從法律角度分析,指現行法例雖建議在議席懸空時進行補選,但並非強制性規定。他認為,距離本屆立法會任期結束尚有三年半,此議席有很大機會需要補選,並指出若條件允許,應盡量填補空缺議席。對於黃錦輝主動辭職的行為,湯家驊表示這可以被視為一種悔意表現,但最終是否會成為法庭量刑時的減刑理由,需由法官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
事件影響:議員個人操守受關注
湯家驊認為,雖然此次屬個別事件,但或多或少會影響市民對立法會議員質素的觀感,而黃錦輝迅速辭職,或能讓公眾明白犯錯需付出巨大代價。劉兆佳則指出,黃錦輝果斷辭職的態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挽回市民對立法會及議員的信任。中文大學已宣布即時暫停黃錦輝在校內的行政職務,工程學院院長曾漢奇表示,聽到的解釋與傳媒報道有所出入。《星島頭條》已就補選安排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