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律師正對稅務體系發起一項獨特的挑戰。來自紐約州的律師雷諾茲(Amanda Reynolds)與她的黃金獵犬芬尼根·瑪麗·雷諾茲(Finnegan Mary Reynolds)一同向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提起訴訟,旨在將寵物合法歸類為「被撫養人」(dependents),從而使寵物主人有資格獲得稅務減免。這起在紐約東區(Eastern District of New York)聯邦法院提起的案件主張,這隻狗「就像我的女兒」,並且「絕對」是一個被撫養者,挑戰了國稅局將寵物僅僅視為財產的傳統定義。
寵物「女兒」的法律論證
根據《福布斯》(Forbes)報導,雷諾茲在訴訟文件中詳細闡述了她的論點。她指出,她八歲的黃金獵犬芬尼根完全依賴她提供食物、住所、醫療護理、訓練、交通等所有生活所需。此外,芬尼根沒有獨立收入,完全與她同住,且每年的開銷超過5000美元。雷諾茲認為,這些條件完全符合國稅局對人類被撫養人的所有認定標準。根據QZ的報導,雷諾茲反駁了國稅局將寵物定義為財產的觀點,稱這並未反映芬尼根在她家庭中的真實角色。訴狀寫道:「無論從哪個角度看,芬尼根都像我的女兒,絕對是一個『被撫養人』。」訴狀同時強調,儘管主題看似不尋常,但此案「並非輕率或毫無根據」。
稅法現狀與案件前景
雷諾茲進一步主張,不將所有寵物歸類為被撫養人對納稅人構成了不公平的負擔,特別是考慮到國稅局允許某些寵物——即服務性動物——可以享受稅務優惠。根據《福布斯》的分析,成功申報一名被撫養人可以帶來多項稅收抵免和扣除,包括兒童稅收抵免(Child Tax Credit)、其他被撫養人抵免(Credit for Other Dependents)以及低收入家庭福利抵免(Earned Income Tax Credit)。然而,該媒體也指出,目前的「判例法或法規中沒有任何語言允許寵物主人申請這些稅收減免」。
儘管最近一項研究發現,「越來越多的主人開始將他們的狗視為自己的孩子」,顯示了寵物在全美許多家庭中的特殊地位,但此案的前景似乎並不樂觀。負責審理此案的治安法官威克斯(James M. Wicks)已批准一項動議,暫停了案件的證據搜集程序,因為國稅局很可能會提出駁回此案的動議。這意味著,想為心愛寵物爭取減稅資格的飼主們,可能還需要等待更長的時間。
來源:the-independ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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