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消防官員警告,由於全州山火危險仍高企,7月4日獨立紀念日250周年慶期間,非法燃放煙花將面臨更嚴格的執法、最高1萬元的罰款,還可能面臨囚刑。
「民眾需要分清合法、非法煙花,以及社區哪些地方允許燃放煙火,最重要的是,要了解煙花帶來的火災風險,」加州林業與消防保護局(Cal Fire)局長貝蘭特(Daniel Berlant)指出,僅今年,煙花就在該局負責的州轄區域內引發了十多宗山火。
《沙加緬度蜂報》報道,貝蘭特與來自加州消防局、沙加緬度地區各消防局、執法單位和沙加緬度縣地檢署的代表,在北加州Shriners兒童醫院呼籲居民:煙花展示應交由專業人士,僅在合法區域使用經州政府認證「安全合規」(Safe and Sane)煙花,舉報非法煙花燃放。
「安全合規」煙花均有州消防局長的印章,僅可在6月28日至7月4日期間在獲准的社區內銷售及燃放。沙加緬度縣以及Roseville、Rocklin、Lincoln林肯、西沙加緬度和Woodland等市,將於周日開始銷售。在普萊瑟縣和尤洛縣非市屬區域、愛多拉多縣全境以及戴維斯市等地,升空型煙火仍屬禁止之列。」
貝蘭特表示,2025年全加州因煙花引發共計747宗火災,燒毀近600畝土地,造成近1600萬元的損失,導致8人喪生。這些數字不只是統計,背後是本可以避免受影響的家庭、鄰里以及前線急救人員。
沙加緬度市議會2025年通過新法,改為以「單支」而非違規次數計算罰款。初次違規每支罰1000元,二度每支2500元,一年內第三次以上每支罰5000元。在學校、公園、河濱步道施放,單支最高罰1萬元。沙加緬度縣參事會3月也跟進相同罰則。
當局表示,只要查獲違規,房產所有人或行為人都會開罰。合法的煙花晚間十時之後也禁止燃放。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