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此前曾報導,去年12月初,曼哈頓中城的賓州車站地鐵(Penn Station Station)站發生一起地鐵縱火傷人案,涉案男子被指撿起地上一張廢紙點燃,扔向了車廂裡一名睡著了的男乘客,致其重傷。經半年多的調查檢控,涉事男子於23日正式獲刑66個月,案件就此告終。
根據檢方,涉案人員為一名叫做卡雷羅(Hiram Carrero)的18歲男青,報住於曼哈頓上城區。他於今年3月就檢方所指控的縱火罪認罪,並於昨日正式接受判刑。
根據訴狀及法庭文件,12月1日凌晨3時03分許,卡雷羅於中城34街-賓州車站地鐵站短暫登上一列北向的3號線列車。隨後拾起車廂內一張廢紙,來到受害人身邊將廢紙點燃並丟下,隨後在車門關閉之際跳離車廂。
車廂內的檢控視頻顯示,當列車向北駛向42街-時代廣場地鐵站(42nd St- Times Square Station)時,火勢驟然蔓延,吞噬了受害者的雙腿並將部分車廂吞沒於烈焰之中。列車抵達42街-時代廣場站時,雙腿著火的受害者奮力從陷入火海的列車車廂中逃出。
救援人員在接報後立即趕至現場,撲滅了受害人及車廂內的火,受害人亦由救援人員送往了附近醫院接受救治,傷情嚴峻,危及性命。
因為這起事件,卡雷羅曾被警方訴以了一項謀殺未遂、三項襲擊罪、一項刑事破壞罪、一項縱火罪以及一項疏忽致險罪。檢方則隨後就所訴罪名確定為一項縱火致傷罪。據悉,這項罪名將令他面臨最少7年強制刑期,以及最高40年刑期。最終經所有檢控庭審,他被判以66個月刑期、3年監督釋放並賠償罰金。
南區法院聯邦檢察官克萊頓(Jay Clayton)表示,對他人縱火是令人窒息、駭人聽聞且令人髮指的罪行。多虧一線救援人員以及紐約市警和市消防局同仁,受害者的性命得以挽救,一場駭人的悲劇也因此得以避免。他強調,地鐵安全是其辦公室、紐約市警以及聯邦合作夥伴最為重視的議題。冀通過此次判決表明,任何在地下鐵或任何其他地方恐嚇紐約市民的人,都將面臨迅速的司法制裁。
本報記者孟莎紐約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