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曉彤起訴四家侵權公司

2026 年 6 月 24 日

關曉彤

近年來,公眾人物肖像被商家隨意盜用、用於商業引流與產品宣傳的侵權事件屢見不鮮。藝人關曉彤近日針對肖像權遭惡意侵權一事,正式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集中起訴四家涉嫌侵權的商業公司,透過司法途徑整治商業盜用肖像的亂象,相關案件進度備受關注。

據法院公告資訊顯示,此次四家涉案公司均在未經關曉彤本人授權、未簽署任何商業合作協議的前提下,擅自將其個人肖像照、活動寫真等影像資料,用於品牌宣傳、商業推文、產品包裝及線上營銷推廣等商業場景。商家藉助藝人自身的公眾知名度與粉絲影響力,為自身產品引流變現,從中獲取商業利益,已經明確構成肖像權侵權行為。

面對無端商業侵權,關曉彤方依法向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四家侵權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權行為,刪除平台上所有涉事肖像素材,同時累計索賠46萬元經濟損失,並要求四家企業分別在公開平台發布正式道歉聲明,消除此次侵權事件對藝人造成的不良影響。目前該批案件已進入公告送達階段,庭審時間正式敲定為2026年8月7日。

事件曝光之後,輿論呈現一邊倒支持的態度。多數網友表示,無論是公眾人物還是普通民眾,肖像權都受法律保護,公眾人物並非「公共資源」,商家不能濫用名人肖像牟利。過往不少商家抱有僥倖心理,隨意盜用藝人肖像低成本營銷,忽視知識產權與人格權相關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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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曉彤在新劇《耀眼》中飾演晴也。網上圖片
關曉彤在新劇《耀眼》中飾演晴也。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