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女子提早到班竟被炒魷魚?法院判決關鍵不在勤奮

2025 年 12 月 13 日

在多數企業文化中被視為美德的「準時」,卻讓西班牙一名女子丟了工作。這名22歲的女員工因長期提早到班,在多次收到公司警告後,最終以「嚴重不當行為」為由遭到解僱。根據英國小報《Metro》報導,此案近期由阿利坎特社會法院(Social Court of Alicante)審理,引發了一場關於工作熱情與職場紀律界線的罕見爭議。

這名員工的表定上班時間為早上7時30分,但在過去兩年裡,她習慣在早上6時45分至7時之間就抵達公司。她的雇主向法院表示,公司不允許員工提早打卡或在輪班時間正式開始前工作,並認為她提早到班的行為對公司並無實質貢獻。儘管公司在兩年內發出多次口頭及書面警告,要求她遵守規定的工作時間,但她依然故我。

屢勸不聽的「早鳥」行為

紀錄顯示,該名員工至少有19次無視警告提早到班。法院聆訊時更提到,在某些日子裡,她甚至在還沒到達辦公室前,就試圖登入公司的手機應用程式。對公司而言,這並非勤奮的表現,而是持續拒絕遵守指示的行為。公司認為情況已升級為嚴重不當行為,不僅無助於業務,更破壞了職場規則,因此決定將她解僱。

除了提早到班的爭議外,公司還指控她另一項違反信任的行為:未經授權便私自出售一顆公司用過的汽車電池。法院認為,這一事件進一步印證了她不忠誠的行為模式,強化了公司解僱決定的正當性。

法院裁決:問題在於不服從

該名員工對解僱決定提出異議,但法院最終選擇支持雇主。判決書強調,此案的核心問題並非如表面所見的「過度準時」,而是員工「持續未能遵守職場政策」的行為。法院的裁決明確指出,遵守公司合法合規的指令是員工的基本義務。此案的判決為職場管理樹立了一個重要案例,即員工的個人習慣不能凌駕於公司的規章制度之上。該裁決目前仍保留向華倫西亞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Valencia)提出上訴的可能性。

來源:straitstime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