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為50年前校園性侵賠1800萬

2026 年 6 月 21 日

事發於1968年至1971年在PS 15公立學校。谷歌地圖

布碌崙最高法院陪審團11日做出首例歷史性裁決,判定市教育局在處理一宗校園性侵案中「表現魯莽」,須向一名50多年前遭小學音樂教師性虐待的男子賠償1800萬元。這是紐約市首宗根據州府《兒童受害者法案》(Child Victims Act)被判敗訴的裁決。

《紐約郵報》報道,法庭文件顯示,現年66歲的受害者(化名AP)指控,他於1968年至1971年就讀紅鉤(Red Hook)PS 15公立學校期間,頻繁遭到當時28歲的代課教師克拉克(John Clark)性虐待。克拉克常在禮堂放映電影時,強迫受害者坐在其膝上並隔衣撫摸其生殖器。

據《紐約時報》當年報道,校方早已知悉其惡行。曾有家長向時任校長加德納(Edwin Gardner)投訴,但加德納僅將受害者調班並對克拉克實施監管,未向學區學監費雷里奧(Anthony Ferrerio)通報,加德納事後未受處分。直到另一名母親向紐約市警務處報警,克拉克才被解僱被捕。克拉克最終認罪並被判5年緩刑,他已於2017年死亡。

紐約州2019年通過《兒童受害者法案》,將民事訴訟期限從23歲延長至55歲,並在2019年8月至2021年8月開放回溯期,允許任何年齡的受害者提訴。市法律部表示將對裁決進行審查。本報訊

事發於1968年至1971年在PS 15公立學校。谷歌地圖
事發於1968年至1971年在PS 15公立學校。谷歌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