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警區聯同消防處打擊非法燃油供應 檢15萬元私油拘一男

2026 年 6 月 17 日

元朗警區聯同消防處打擊非法燃油供應 檢15萬元私油拘一男

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聯同消防處人員,在元朗區內展開代號「逸影」的聯合行動,成功打擊區內非法燃油販賣活動。行動中檢獲大量懷疑非法燃油,並拘捕一名涉嫌違反《入境條例》的非華裔男子,突顯了執法部門對非法燃油問題的重視。

本文核心內容:

  • 行動代號為「逸影」(FLOWINGSHADE),由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與消防處聯合進行。
  • 檢獲約四千六百公升懷疑非法燃油,市值共約十五萬元。
  • 拘捕一名四十七歲非華裔男子,涉嫌違反《入境條例》第115章第38AA條「禁止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等」。

行動詳情與檢獲物品

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聯同消防處人員於六月十七日在元朗區內進行突擊搜查,目標是打擊非法燃油的供應黑點。行動中,人員共檢獲約四千六百公升懷疑非法燃油,市值共約十五萬元。

被捕人士與法律後果

行動中,人員拘捕一名四十七歲非華裔男子,他涉嫌違反《入境條例》第115章第38AA條「禁止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七月中旬向警方報到。警方表示,案件仍在調查中,將會繼續與消防處合作打擊非法燃油活動。

警方呼籲與相關法例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光顧非法加油站,強調使用非法燃油屬刑事罪行,涉案車輛亦可能被充公。根據《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第95F章),任何人為業務目的而管有或控制受管制物質,以轉注入汽車油缸,即屬犯罪。《危險品條例》(第295章)亦規定,除非領有牌照或獲豁免,否則任何人製造、貯存、運送或使用危險品,即屬犯罪。一經定罪,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