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以418票贊成、218票反對,通過了旨在加速及統一歐盟非法移民遣返程序的更嚴格規則。新法規將引入標準化的「歐洲遣返令」,並允許設立位於歐盟境外的「遣返中心」。
- 投票結果:歐洲議會以418票贊成、218票反對通過新規。
- 自願離境:非法移民將收到遣返決定,通常有最多30天的自願離境期限。
- 歐洲遣返令:新設的標準化命令將記錄於申根資訊系統,避免移民在成員國間流動以規避遣返。
- 遣返中心:允許歐盟國家與非歐盟國家達成協議,設立專用設施以促進遣返。
- 後續步驟:法案尚待歐盟理事會正式批准。
統一遣返標準以防規避
根據新規定,沒有居留權的人士將收到「遣返決定」,並被要求與當局合作,提供身份證明及生物識別資訊。為防止非法移民透過在成員國之間流動來規避遣返令,該立法引入了新的「歐洲遣返令」。這項標準化命令將記錄在歐盟的申根資訊系統(Schengen Information System)中,使一個成員國的當局能夠識別並執行另一成員國發出的遣返決定,無需重新啟動整個驅逐程序。
遣返中心引發人權擔憂
法案中最具爭議的元素之一是建立所謂的「遣返中心」。該機制允許歐盟國家與非歐盟國家達成協議,透過設在歐盟以外的專用設施促進遣返。移民可能被轉移到非其原籍國的第三國,前提是該國受協議約束,要求尊重基本權利和不遣返原則。
德國歐洲議會議員瑪麗·汗(Mary Khan)表示,該立法發出了強烈信號,阻止非法移民無限期阻撓遣返。然而,歐盟主教團委員會(COMECE)主席馬里亞諾·克羅恰塔(Mariano Crociata)則警告,立法可能削弱對弱勢群體的保障,並強調移民政策必須始終將人類尊嚴置於中心。
來源:brusselssignal.eu
封面來源: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在法國東部城市斯特拉斯堡的歐洲議會,德國前總理安格拉·默克爾(中)在接受歐洲功勳勳章後發表講話。美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