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屋崙上周發生失竊休旅車逃避追捕時與警車猛烈相撞,造成2名失竊車乘客當場慘死。本身前科累累的肇事司機已依多項罪名遭起訴,包括嚴重疏忽汽車過失殺人等。
車禍發生本月8日早上11時多,車禍地點位於東第12街與第29大道路口附近。屋崙房屋局一名警員第23大道與第12街目擊一輛雪佛蘭(Chevy)「太浩」(Tahoe)休旅車嚴重超速,最初試圖攔截,但因對方魯莽駕駛而停止追捕,而當時該名警員不知道對方是失竊車。
涉事休旅車繼續沿東第12街行駛,意外與屋崙警方一輛有標記、但並非回應這場追捕的警車相撞。休旅車出事後繼續行駛0.25英里,最終失控翻車。車上2名男子被拋出車外,其中一人被拋到捷運高架路段下方的中央分隔島,另一人則落在翻覆的休旅車前方路面,雙雙當場慘死。
據了解,遭嫌犯撞擊時,該名屋崙警員並不知道事前有屋崙房屋局警員追車。
灣區新聞集團報道,35歲嫌犯安圖內斯(Jose Antunez)當時自行從休旅車爬出來,試圖逃跑,但不久遭一名屋崙房屋局警員擒獲。安圖內斯多處斷骨和其他受傷,送醫治療。
安圖內斯近日才出院,馬上被移送聖他里塔監獄(Santa Rita Jail)收押,不得交保。
除了2項嚴重疏忽汽車過失殺人外,安圖內斯周一(15日)正式遭起訴的罪名包括離開造成死亡的意外現場、逃避警員引發他人死亡和偷竊汽車等重罪和1項魯莽駕駛導致他人受傷輕罪。
安圖內斯本身是一名前科無數的罪犯。根據法庭紀錄,從2015到2025年2月,他有13項重罪定罪,包括9項偷車。最近一次是2024年一件偷車事件,他對偷車罪不作抗辯,被定罪後遭判2年刑期,但扣除127天收押天數,上周闖下大禍時正處於假釋期間。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