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聯邦巡迴上訴法院11日裁定,在針對關稅措施的訴訟審理期間,政府可繼續徵收其於2月開徵的10%全球關稅。該判決讓特朗普政府取得程序上的勝利,認定其「極有可能勝訴」。
綜合美聯社、路透社報道,本案圍繞特朗普於2月開徵的10%全球關稅。最高法院當月曾推翻了特朗普前一年對全球幾乎所有國家課徵的關稅。新關稅依《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實施,原定於7月24日到期。
第122條過去從未被用來作為課徵進口稅的法律依據。該條文授權總統課徵最高15%的全球關稅,最長可為期150天、若要延長實施期限,必須獲得國會核准。
第122條的立法目的,是處理條文所稱「根本性國際收支問題」。雙方爭執焦點在於,該條文用字是否如政府主張,涵蓋貿易逆差,也就是美國對外出口金額與進口金額之間的落差。
紐約負責貿易案件的國際貿易法院,上月由3名法官組成的一個合議庭出現意見分歧。在多家小企業提訴要求停止課稅後,法院5月7日以2:1的多數意見裁定,這套10%的全球關稅不合法,但並未全面凍結全體進口商的關稅徵收。特朗普政府隨即提起上訴,上訴法院5月12日臨時恢復對3家提起訴訟的進口方的關稅徵收。
上訴法院的裁決,暫停了執行下級法院判決,讓剛剛獲得關稅豁免的這3家進口方重新被課徵關稅。
本案後續很可能上訴至最高法院。受判決影響的3家進口方包含兩家小型企業以及華盛頓州政府,後者為華盛頓大學採購貨品時曾繳納相關關稅。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