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止鋰離子電池引發火警事故增加,三藩市第五區市參事馬百樂(Bilal Mahmood)提出立法,禁止在三藩市銷售、提供及配送未經安全認證的鋰離子電池及替換電池。根據法案,違規商家首次違規可被罰款500元,一年內再犯則罰款1000元,市府律師辦公室亦可提起民事訴訟追究責任。法案8日在市參事會土地與交通委員會獲一致通過,將送交全體市參事會審議。
根據法案內容,所有在三藩市銷售的鋰離子電池及替換電池,須符合美國UL等認可安全標準,並在產品或包裝上附有認證標籤。消防局將獲授權執法,並可制定相關執行細則及指引。
馬百樂表示,過去五年全市已錄得逾120宗鋰電池火警,不少發生於田德隆區等人口密集社區。去年12月Golden Gate大道50號大火導致逾130名居民疏散,成為推動立法的直接契機。他指出,許多事故涉及透過網絡購買的未認證替換電池,一旦在散房公寓(SRO)或多戶住宅中起火,極易波及整棟建築。
消防局長克里斯朋(Dean Crispen)表示,鋰電池火災燃燒溫度更高、蔓延更快且更難撲滅。去年50 Golden Gate火警中,消防員接報三分鐘內抵達,火勢已蔓延至走廊及建築結構空間。他指出,未認證電池可能因過熱引發「熱失控」(thermal runaway),瞬間燃燒並釋放大量有毒氣體,對居民及消防員均構成嚴重威脅。
法案獲消防局、798消防員工會(Local 798)等支持。委員會審議期間,第11區市參事陳小焱及委員會主席梅義加(Myrna Melgar)均表態支持。
本報記者陳程威三藩市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