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分屍案審結 女被告謀財害命判無期徒刑

2026 年 6 月 7 日

台灣分屍案審結 女被告謀財害命判無期徒刑

2014年台灣發生一宗分屍命案,女被告黃靖雯因與同居男友藍坤俞存在財務糾紛,謀劃殺害對方。黃女犯案後一度偽裝成受害者,企圖掩飾謀財害命的動機,最終在證據下認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本文核心內容:

  • 2014年4月,台灣發生分屍命案,女被告黃靖雯殺害同居男友藍坤俞。
  • 犯案動機涉及財務糾紛,包括不滿未獲公司分紅及房產賣款分配問題。
  • 黃女犯案後曾偽裝成受害者報案,最終因監控錄像及傷口證據被捕。
  • 法院審理後判處黃女無期徒刑,其後上訴要求減刑被駁回。

案件背景與犯案動機

黃靖雯與死者藍坤俞同居多年,對外關係看似良好,但背後存在財務糾紛。她曾借款給男友的公司並擔任保證人,因不滿未獲分紅,加上懷孕後死胎等問題,兩人長期爭執。調查指出,殺人導火線是黃女不滿男友要求分得兩人共同物業的賣屋款項。

犯案過程與後續發展

黃女在取得安眠藥後,掌握男友行蹤,並於2014年4月27日凌晨,將安眠藥粉末摻入飲品讓男友服下。待對方昏睡後,她以菜刀行凶。為避免留下證據,她利用推拿知識將屍體肢解,並將屍塊帶到郊區焚燒掩埋。案發後,她曾前往男友父母家並報案協尋,試圖掩飾罪行。

然而,監控錄像拍攝到她多次搬運沉重袋子,加上她手上的割傷無法解釋,最終在檢警訊問下坦承犯行。審理期間,黃女辯稱因「邪靈纏身」及「自我防衛」才臨時起意,同時在看守所內抄寫經文、撰寫自白書表示悔意。法院接納其精神鑑定報告,認為犯案時有「適應障礙」但未達精神喪失,並認為她「有教化可能」,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後續與上訴結果

黃女被判無期徒刑後,持續透過司法途徑試圖翻案。2024年,她聲稱案件大部分證據屬捏造,並以當年「不懂法律」、辨識能力低為由,要求減刑或釋放,但因缺乏新證據遭法院駁回。其後,她因未在法定10天期限內提出抗告,遲了4天才提交,因而喪失抗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