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繼女砍妻子 亞裔翁被判終身監禁

2026 年 6 月 6 日

陳譚天2018年拍攝的嫌犯照。園林市警察局

一名81歲男子多年前在橙縣園林市(Garden Grove)家中,一邊試圖殺死妻子,一邊刺死他11歲的繼女,本周被判處37年至終身監禁。

《橙縣紀事報》報道,今年4月,橙縣高等法院陪審團裁定Tanh Thien Tran(音譯:陳譚天)一級謀殺罪名成立,罪名是殺害繼女Anh Duong(音譯:楊安)並試圖謀殺妻子San Nguyen(音譯:阮珊)。

橙縣高等法院法官克拉普(Lewis W. Clapp)庭上表示,認為陳譚天「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

法官指出,目前尚不清楚陳的行為是否與他犯案時服用藥物有關,或者他是否因為生活壓力過大而精神崩潰。克拉普法官說:「整件事就是一場悲劇。」

2018年8月29日清晨,阮珊從位於布洛瑟姆大道8900號街區的家中跑出,她尖叫哭喊求救。警方迅速將身負重傷的楊安和她三歲和六歲未受傷的兩個弟弟從家中救出。

奄奄一息的楊安在自家草坪上接受警方和醫護人員救治時說:「我爸爸想殺了我。」她腹部左側則被一把刀刺穿。

檢察官後來告訴陪審團,該名女孩「為了救母親而獻出自己的性命」。

警方與陳對峙期間,他曾多次試圖自殺,但均未能成功。不久後,他被捕。

據報道,陳譚天在越南服役期間認識了阮珊,她比他小近40歲。兩人交往後於2016年結婚,阮便帶著三名子女從越南搬至橙縣與陳同住。

陳譚天領取退休金,負責在家照顧孩子,阮則外出工作。

據檢方稱,陳在阮的手機上看到一些看似「曖昧」或「浪漫」的簡訊後,便懷疑她對婚姻不忠。檢方在審判中補充道,陳的怒火「日積月累,最終爆發」。

在襲擊的前一天晚上,阮曾告訴陳,她不打算離婚,但想找個地方和孩子們搬出去住。

翌日早上,當阮準備上班時,陳先用BB槍擊中她的手臂,然後強迫她躲進衣櫥,用刀反覆刺傷她。聽見母親的呼救聲,11歲的楊安立即衝上前救母。

據檢方稱,陳抓住女孩,將她重摔在地,然後跨坐在她身上,繼續試圖刺傷妻子,女孩最終也被刺傷。母親成功逃出衣櫥並離家求救。

在被警方逮捕之前,陳曾割腕、割喉和用刀刺入腹部,但所有傷口均是皮外傷。洛杉磯訊

陳譚天2018年拍攝的嫌犯照。園林市警察局
陳譚天2018年拍攝的嫌犯照。園林市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