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田德隆區一棟公寓去年發生火警,遭市府列為不宜居住,房東卻未經修繕下允許租客回到原地居住,遭市府律師邱信福提告。
去年6月11日,位於Hyde街155號、提供52戶單位連地面商業空間的6層高公寓發生火警,公寓電力系統和鍋爐遭受破壞,導致公寓失去電力、天然氣、熱水和電梯服務。當時最少有90名住客,大多數都是移民家庭。
失去電力意味公寓消防系統失效,對公寓內任何人構成危險,觸發多個市府部門介入。樓檢局(DBI)向2011年起購入該公寓的房東「金虎有限責任公司」(Golden Tiger LLC)和男子亞當拉(Adam La)發出多項違規通知(NOV)和一項「停止違害令」(Order of Abatement),將公寓列為危險且不宜居住。民政局(HSA)與紅十字會則臨時安置租客。
去年8月,多個市府部門對公寓進行跨部門稽查,發現房東容許租客返回單位,卻未恢復水電等服務,甚至提供住客使用丁烷的露營爐,讓他們燒水煮飯。多個丁烷露營爐被放在火源旁邊,造成重大消防危害。
消防局隨後依多項消防違規發出違規通知,包括失去電力和緊急照明、停電造成警報系統運作不足、故障的電梯、缺乏緊急和後備電力系統和未經允許於單位內使用明火煮食設備。
消防局其後進行行政聆訊,向該公寓發出停止違害令,下令96小時內清空。在這段時間,工務局提供租客發電機和協助確保公寓安全,民政局再與田德隆住房診所(Tenderloin Housing Clinic)合作安排89名住客暫居別處,整棟公寓於9月3日全面清空。
市府律師辦公室表示,市府部門共發出9項違規通知和8項停止違害令,但迄今尚無任何違規行為得以修正。
市府的訴訟指控房東製造公害,危害田德隆區健康和安全,又指控房東違反加州《不公競爭法》(UCL)、三藩市建築及消防條例和多項州級與地方法規。市府尋求對房東處以罰鍰、徵收費用和發出禁制令以遏止涉事公寓的違規行為,同時要求對方補償安置租客和提供臨時電力相關費用。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