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新會商會中學校長李卓興在新加坡交流團期間的粗鄙行為,被辦學團體及法團校董會認定嚴重違反教師專業操守,損害學校聲譽。校董會決定不接受其辭職申請,並引用《僱傭條例》將其即時解僱,不予代通知金。
本文核心內容:
- 辦學團體及法團校董會確認,李卓興校長在新加坡交流團期間的行為嚴重違反教師專業操守,尤其抵觸教育局《教師專業操守指引》中「以身作則」的要求。
- 校董會收到李卓興辭職信,生效日期為2026年8月31日,但決定不接受,並即時解僱,免去其所有職務,不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
- 副校長陳慶冲即日起擔任代理校長,法團校董會將成立校長遴選委員會招聘繼任人,並成立專責團隊檢視學校行政及人事管理。
校董會指行為損害學校聲譽
辦學團體及法團校董會於2026年5月29日召開緊急會議,審視李卓興在5月22日於新加坡交流團期間的行為。根據網上流傳短片、相關傳媒報道及面見紀錄,辦學團體確認其粗鄙行為嚴重違反教職人員專業守則,作出令教師專業形象受損的行為,損害家長及社會人士對教師的信心。聲明指出,李卓興身為校長,社會及家長對其以身作則的要求及期望更高,其行為不僅破壞學校聲譽,亦貶損辦學團體多年來興學育才的努力。
即時解僱決定與後續安排
法團校董會透露,曾於5月28日收到李卓興辭職信,生效日期為2026年8月31日。然而,辦學團體商討後指示法團校董會即時解僱李卓興。法團校董會會議決定不接受其辭職申請,認為若他在本年8月31日前仍擔任校長,將嚴重影響學校正常運作,令校內師生無法盡快重新出發。因此,法團校董會跟從辦學團體指示,引用《僱傭條例》第9條,即時解僱李卓興及免除其所有職務。法團校董會同時宣布,副校長陳慶冲即日起擔任代理校長,直至另行通知。此外,法團校董會將成立校長遴選委員會,招聘校長繼任人。
校方致歉並檢討指引
就李卓興在新加坡的粗鄙行為引起不安,法團校董會向香港及新加坡各界人士衷心致歉。法團校董會已指示學校持續留意學生及家長的情緒,有需要時給予適當輔導。法團校董會亦會指示學校審視教職人員的行為指引,監察及確保教師遵循應有的專業操守及行為規範,要求教師以身作則、嚴以律己、修養品格,從而引導學生追求高尚情操。此外,法團校董會將成立一個由具經驗教育界人士組成的專責團隊,重新檢視學校的行政及人事管理,並向法團校董會提出建議。法團校董會再次向所有受該事件影響的人士致歉,並多謝社會各界關注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