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名購房者歷經長達13年的糾紛,至今仍未收到其於2013年購入的住宅單位。事件源於發展商銷售了不存在的樓層,其後更因財政困難,導致買家即使獲得仲裁勝訴,也難以追討賠償。這宗樓宇買賣糾紛,凸顯了購置預售樓花及向發展商追討違約責任的潛在風險。
本文核心內容:
- 沈先生於2013年2月以約23.5萬元人民幣,購入西安市「加貝花園」12幢B單元34層的一個單位。
- 發展商其後通知,該樓宇實際只建設到32層,根本不存在34層的單位。
- 沈先生決定退款,但截至2022年,僅收回7萬元人民幣的部分首期。
- 2022年仲裁調解裁定,發展商需向沈先生支付共約12萬元的退款及賠償,但因發展商名下無財產,強制執行未果。
購入不存在的樓層
2013年,在北京工作的沈先生得知西安「加貝花園」樓盤。當時發展商職員表示,雖然項目「五證不全」,但後續會補辦。沈先生先後支付了約11萬元人民幣首期,合約訂明房號為「12幢B單元34層3401」。
漫長的退款與法律追討
合同約定的2015年交房日期過後,樓盤仍未建成。直至2017年,沈先生接獲通知可交房,同時被告知樓宇只建到32層。發展商曾提議以32樓單位交換,但隨後又稱該單位已售出。沈先生決定申請退款,過程漫長且不順利。他於2022年提出仲裁並達成調解協議,獲裁定可獲約12萬元賠償。然而,當他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發現被執行的發展商名下並無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等可供執行的財產。
發展商承認財政困難
媒體聯絡當年參與仲裁的發展商委託人,對方承認公司目前財政狀況比較困難,需依靠轉讓一塊尚未建設的地塊來解決問題。對於樓宇建築問題,該委託人解釋,當時計劃建至34層,但蓋到32層就不被允許繼續興建,並指出按道理整棟樓的規劃都存在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