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屢受阻 央視新華社記者亦曾遭推撞襲擊

2026 年 5 月 28 日

記者採訪屢受阻 央視新華社記者亦曾遭推撞襲擊

記者依法進行新聞採訪的權利與人身安全,近期因河南女記者採訪杭州非法代孕機構遭推撞骨折事件,再次成為輿論焦點。事實上,從央視、新華社等中央媒體到地方媒體,記者在執行採訪任務時遭遇暴力對待、阻撓甚至設備被毀的情況時有發生,凸顯了新聞監督在實踐中面臨的挑戰,以及對記者法律保護的迫切需求。

本文核心內容:

  • 2024年3月,央視記者在河北燕郊爆炸現場直播時,遭十多人圍堵推搡,直播被強行中斷。
  • 2024年11月,新華社記者在安徽調查高鐵工程質量時,遭施工人員襲擊搶奪手機,記者右手受傷。
  • 2023年5月,極目新聞記者在貴州調查教師溺亡事件時,遭不明身份人員圍毆,眼鏡手機被砸毀。
  • 《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干擾、阻撓新聞機構及其記者合法的採訪活動。

官媒記者採訪亦難倖免

記者遭遇暴力阻撓並非地方媒體獨有。2024年3月,河北燕郊一老舊小區餐飲店發生燃氣爆炸,央視記者在現場進行直播報道時,突然被兩名黑衣男子上前擋住鏡頭,直播連線被迫中斷。後續網絡流傳的影片顯示,現場三名央視記者遭到十幾人推搡。

同年11月,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的知名調查記者王文志與程子龍,在安徽合新高鐵中鐵七局的施工現場調查工程質量問題時,遭遇施工人員阻攔和襲擊。記者的手機被搶奪,王文志右手受傷並留有血跡和擦傷。王文志從業超過二十年,曾發表多篇涉及環保與貪腐的重量級調查報道。

地方記者面臨更多風險

相較於中央媒體,地方媒體的一線記者面臨的風險更為常見。2023年5月,極目新聞記者在貴州畢節織金縣探訪兩名教師溺亡事發地時,遭不明身份人員擋路、辱罵及圍毆,導致記者眼鏡和手機被砸毀,身體受傷。相關涉案人員包括三名警員,事後已被拘留,當地鎮長亦被提名免職。

去年7月,因有消費者投訴購買的電纜低於國家標準,瀟湘晨報、湖南都市頻道等多家媒體記者前往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採訪。溝通過程中,該公司負責人突然衝出,砸碎記者攝像機,並推搡記者、試圖搶奪手機。

業界呼籲加強法律保護與問責

央視高級編輯鄭根嶺曾撰文指出,近年來抗拒媒體批評報道、暴力傷害記者的行為愈發頻繁。他回憶二十年前社會普遍尊重新聞從業者,對比如今記者時常被打的現狀,感嘆媒體和記者「可憐得很」。他進一步指出,相關事件往往轟動一時,但事後卻少見責任人受到應有懲處的報道,或處罰避重就輕。

鄭根嶺強調,無論是企業為掩蓋問題暴力對抗新聞輿論監督,公權力濫用阻撓輿論曝光,還是利害關係個人為阻擋批評報道大打出手,這些都屬於違法行為,理應受到譴責和懲罰。他認為,保護記者,就是保護社會自我糾錯的能力。根據中國《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記者依法從事新聞採訪活動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干擾、阻撓其合法的採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