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26日通過一項全新州法例,強制要求市內最惡劣的「超級超速者」在座駕上加裝限速裝置,以鐵腕手段遏止違規駕駛行為。
《紐約郵報》報道,這項作為州財政預算案一部分獲得通過的法案規定,凡於一年內累計被測速相機拍下16次或以上超速違規的司機,必須強制安裝一種利用全球定位系統(GPS)技術的限速裝置,以阻止車輛行駛速度超過標示的最高速限。新法將在州長胡楚簽署預算案約一年後正式生效,且僅適用於生效後發生的違規行為。胡楚此前在記者會上強調,新法旨在向瘋狂超速者發出嚴厲警告,絕不容許違法者危害兒童、行人及其他司機的安全。
新法建立在市內現有的學校區域超速相機計劃基礎上。根據州法,速度相機僅限在學校方圓1/4哩內使用,而在紐約市,學校區域相機是每周7天、全天24小時運作。目前全市共有750個學校相機區域,車輛凡被記錄到行駛速度超過標示速限每小時10哩以上,登記車主便會收到50元的郵寄罰單。新法鎖定的是一小部分特定司機,全市目前約有1萬4600輛汽車在屢次被罰後依然肆意超速飆車。
據交通維權組織「交通替代方案」分析市府測速相機數據的報告透露,瘋狂超速者往往駕駛高檔車輛,累犯者頻繁駕駛最新款的寶馬(BMW)、奔馳(Mercedes-Benz)、奧迪(Audi),以及大型豪華SUV多功能車。
新法包含逐步升級的嚴厲懲罰機制,凡無視命令拒絕安裝限速裝置的司機,將被處以1500元至2500元的罰款。若在截止日期後45天內仍未安裝,州車管廳(DMV)有權直接暫停該車輛的註冊牌照。任何被發現蓄意破壞或企圖繞過限速器的人員,將面臨相同金額的罰款,外加暫停車輛註冊牌照1年,並延長在車上下架限速器的強制執行時間。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