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警區聯同入境處展開「冠軍」行動 拘捕24人包括一名16歲人士

2026 年 5 月 21 日

油尖警區聯同入境處展開「冠軍」行動 拘捕24人包括一名16歲人士

油尖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人員昨日在區內展開代號「冠軍」的打擊非法勞工及掃黃行動,成功拘捕24名涉嫌違反入境條例及從事非法活動人士。行動針對逾期居留、違反逗留條件及串謀詐騙等罪行,突顯執法部門對維護本地勞動市場秩序及社會治安的持續努力。

本文核心內容:

  • 行動代號為「冠軍」(CHAMPION),於5月21日進行。
  • 共拘捕24人,包括21名內地女子、一名內地男子、一名非華裔女子及一名非華裔男子。
  • 被捕人士年齡介乎16歲至61歲,涉嫌「逾期居留」、「違反逗留條件」及「串謀詐騙」。
  • 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行動詳情與拘捕對象

人員在行動中突擊搜查油尖區內多個地點,成功拘捕21名內地女子、一名內地男子、一名非華裔女子及一名非華裔男子。被捕人士年齡範圍廣泛,最年輕為16歲,最年長為61歲,他們分別涉嫌與「逾期居留」、「違反逗留條件」及「串謀詐騙」相關的罪行。

相關法例與刑罰說明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均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亦不得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上述類別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十年。此外,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