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臨時牌照躲過橋費及交通罰單 11人被捕獲訴

2026 年 5 月 21 日

紐約南區法院聯邦檢察官克萊頓(Jay Clayton)與聯邦調查局(FBI)紐約外勤辦公室負責人巴納克(James C. Barnacle, Jr.)20日宣布,對11名涉嫌利用以欺詐手段取得的臨時車牌,以逃繳過路費、停車費及交通罰單的人員實施了逮捕和起訴。涉案總金額高達數百萬元。

根據檢方,涉案11人分別來自紐約、新澤西、佛羅里達三地,年齡最小者23歲,最大者62歲。他們今年5月19日至20日期間被捕,其中9人預計將在白原聯邦法院出庭,1人預計將在北卡羅來納州東區聯邦法院接受審理,還有1人則預計將在佛羅里達州南區聯邦法院接受審理。

根據訴狀,持牌汽車經銷商須就車輛的真實銷售或租賃交易,核發臨時機動車輛登記證,即臨時牌照。但近年來部分人士濫用此制度,設立虛假汽車經銷商以製造與真實車輛銷售或租賃無關的偽造臨時牌照,隨後將其販售至包括紐約南區在內的各地。

自2017年6月起至2024年3月前後,涉案人員希門尼斯(Felix DeJesus Jimenez)、弗里亞斯(Julio Frias)、瓦爾德斯(Bladimir Tomas Valdez)、岡薩雷斯(Alba Nellys Rodriguez Gonzalez)、埃斯皮納爾(Jefrey RAPHAEL Herrera Espinal)、弗朗西斯科(Sammy Rodriguez Francisco)、等11人被指透過使用虛假臨時車牌,詐騙紐約州及紐約市車輛登記費、過路費、停車執法及交通執法收入等。

為實施相關計劃,訴狀指出,該團夥設立了一系列公司,並為這些公司取得了新澤西州及喬治亞州的二手汽車經銷商執照。他們利用這些經銷商共製作了超過10萬張臨時車牌,其中很大一部分登記在紐約南區範圍內,並在紐約南區及其他地方以每張50至250元的價格出售,獲利數百萬元。在銷售臨時車牌時,該團夥曾聲稱,客戶使用經銷商發行的臨時車牌,即可免於支付過路費及罰單。自2017年起,經銷商發行的臨時車牌已在紐約市造成至少約1180萬元的未繳停車及交通罰單損失,並在紐約州造成至少約310萬元的未繳E-ZPass過路費。

經銷商發行的臨時車牌已引發大量向執法機關提出的投訴,包括收到未曾產生的過路費及罰單帳單的受害者所提出的投訴。此外,經銷商發行的臨時車牌涉及至少約1200起向紐約市警通報的事件,其中包括至少6起謀殺案。

檢方表示,涉案11人每人均被訴以一項共謀實施電匯詐欺罪,最高面臨20年刑;兩項電匯詐欺罪,每項最高面臨20年刑;一項共謀實施支付工具詐欺罪,最高面臨5年刑;以及一項支付工具詐欺罪,最高面臨10年刑。

目前這起案件的相關檢控工作仍在進行中。本報記者孟莎紐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