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長期存在把等待提堂的嚴重精神疾病被捕者,強行鎖在醫院病榻的執法慣例。一宗指控紐約市警務處此舉涉嫌侵犯人權及正當法律程序的訴訟,20日在紐約州上訴法院開審,引發外界對警方跨界管轄權的強烈質疑。
《紐約時報》報道,據法庭文件顯示,2024年5月下午,一名有長期精神病史的49歲無家可歸男子,在布朗士街頭因大喊大叫且阻礙交通被捕。警方查獲其有包括槍支重罪的3項通緝令在身,把他送往布朗士的Jacobi醫療中心精神科禁閉病房留醫以等待提堂。該名在訴狀中被匿名為路易斯(Louis M.)的男子在病房內遭上手銬及腳鐐固定於床上。儘管主治精神科醫生在3天後多次要求解鎖,但駐守警員均予拒絕,導致其全天候被鎖在床上長達26天,直至數月後所有刑事指控被撤銷。
代表精神病患的州機構「精神衛生法律服務處」(Mental Hygiene Legal Service)律師諾沃特納克(Laureena Novotnak)提訴強調,禁閉病房本身已具備應對暴力病患的專業設備,警方長期施加鎖鐐不僅對病人造成嚴重的生理與心理傷害,更違反了限制束縛病人的州精神衛生法。西奈山醫療中心(Mount Sinai Medical Center)兩名資深精神科醫生也提交陳述書支持訴訟,直指警方政策常導致病人在缺乏及時協助下失禁尿褲,嚴重阻礙臨床治療。
紐約市府在法庭文件中強硬抗辯,指稱醫院病房的設計初衷並非防止罪案被告潛逃的拘留室,強調維持鎖鐐是保護醫護人員安全的必要防範措施,且州府對束縛病人的法律限制並不適用於執行警務的警員。
此案在市長馬姆達尼當選前便已提出。馬姆達尼此前曾承諾大幅削減警方在處理嚴重精神疾病患者時所扮演的角色,其發言人拉斯金(Sam Raskin)19日表示,基於司法程序無法對具體案情置評,但強調新政府致力於推動跨部門的整體方案以改善精神健康協助。上訴法院預計需時數周才會作出最終裁決。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