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45把雨傘遭使用損壞並寫名後退回 涉事小學家委會致歉賠償

2026 年 5 月 21 日

網購45把雨傘遭使用損壞並寫名後退回 涉事小學家委會致歉賠償

近日,一宗涉及「七日無理由退貨」的網購爭議引發關注。浙江有網店商家表示,接獲寄往江蘇蘇州市滸墅關中心小學的45把紅色雨傘訂單,買家在收貨數天後申請退貨,但退回的商品全數出現明顯使用痕跡、傘面嚴重破壞及褶皺,且每把傘上均寫有學生姓名,導致無法二次銷售,造成商家損失。

本文核心內容:

  • 商家接獲寄往「蘇州市滸墅關中心小學」的45把紅色雨傘訂單,買家收貨後申請無理由退貨。
  • 退回的雨傘全部有明顯使用痕跡、嚴重破壞及褶皺,且每把傘面均寫有學生姓名。
  • 涉事學校的家長委員會已主動聯絡商家致歉,並全數賠償45把雨傘的貨款及所有運費損失。
  • 律師指出,「七日無理由退貨」前提是商品完好,若商品被使用甚至損毀後再要求退款,屬違背誠信原則。

事件經過與商家損失

據商家描述,該訂單於本月12日簽收,買家翌日曾反映有5把雨傘損壞,但商家因事忙未及回覆。買家遂於15日將全數45把雨傘退回。商家強調,落單前已向買家聲明該批雨傘為「一次性用品」,僅承諾簽收時破損包換,使用後損壞恕不退換。這批雨傘連同往返運費,令商家合共損失378元人民幣。商家其後多次聯絡買家,對方均「已讀不回」。

校方迴避與事件轉折

內媒記者於20日前往涉事小學採訪,門衛以校領導及教職員不在為由拒絕;記者其後致電學校辦公室,工作人員得知採訪意圖後更直接掛斷電話,校方至今未作任何回應。不過,事件在網上曝光後出現轉機。商家於19日晚已將相關控訴影片下架,並透露涉事學校的「家長委員會」已多次主動聯絡致歉,並全數賠償45把雨傘的貨款及所有運費損失。

律師解讀退貨原則

有內地律師就事件指出,「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前提是商品完好,不影響二次銷售,若商品被使用甚至損毀後再要求退款,屬違背誠信原則,商家有權拒絕退款並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