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男子不滿警方怠慢,自行「公民逮捕」反成罪犯

2025 年 11 月 28 日

一名新西蘭男子因不滿警方在處理他被毆打的案件上行動遲緩,決定親自對襲擊者執行「公民逮捕」,結果事態失控,最終自己也遭到定罪和判刑。此案的被告史蒂文·加德納(Steven Gardiner)與其一名同夥,本週在基督城地方法院(Christchurch District Court)因自行執法而被判刑。與此同時,最初襲擊加德納的男子霍夫曼(Hoffman)也已被定罪。

根據案情摘要,事件始於2024年12月,當時霍夫曼襲擊了加德納。在等待一個月後,警方仍未逮捕霍夫曼,加德納於是決定採取行動。他與同夥邁克爾·戴維斯(Michael Davies)、詹姆斯·戴爾(James Dell)及第四名同伴前往霍夫曼的住所,並從後院闖入與其對質。

自行執法演變暴力衝突

38歲的加德納當場告知霍夫曼他已被拘留並處於被捕狀態,還遞給他一份自製的「逮捕令」。霍夫曼要求他們在一分鐘內離開,但加德納堅持他已被捕。當霍夫曼再次要求他們離開時,雙方爆發推撞。加德納對霍夫曼威脅道:「坐下,像你這樣的小婊子一樣去坐牢,然後我會把你搞得更慘。」隨後,加德納掐住霍夫曼的脖子,使其呼吸困難,並朝其臉部揮了幾拳。戴維斯也加入其中,將霍夫曼壓制在地,用手臂鎖住他,而加德納則用膝蓋撞擊霍夫曼的臉部。霍夫曼掙脫後抓住了加德納的頭部,在被要求放手後,他用頭撞向加德納。最終,加德納一行人離開了現場,但在他們離開前,霍夫曼從屋內拿了一把鍋鏟擊中了戴爾。

法官裁定「公民逮捕」無效

這次衝突導致霍夫曼臉部多處撕裂傷、瘀傷和骨折,背部也有擦傷。本週,加德納和戴維斯因普通襲擊罪和非法侵入罪一同出庭接受判決。斯蒂芬·奧德里斯科爾法官(Judge Stephen O’Driscoll)形容加德納的行為極不尋常,並指出他錯誤地認為自己有權進行公民逮捕。法官表示:「你準備逮捕令,並在進入物業時打電話通知警方的做法,極不尋常。你顯然是錯的,你沒有法律授權,你所做的一切都是錯誤的。」

最終,加德納被定罪並判處兩個月的社區拘留和九個月的強化監管。戴維斯則被判處12個月的監管。另一名同夥戴爾早前已因非法侵入罪被定罪,他表示當時以為自己的行為是合法的。法庭同時透露,最初的襲擊者霍夫曼也因2024年12月故意傷人罪被起訴並定罪。

來源:nzherald.co.n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