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最高法院14日緊急裁定,暫時維持廣泛使用的墮胎藥米非司酮(mifepristone)現行取得方式,允許女性在訴訟未決期間,仍可透過藥局或郵寄方式取得該藥物,無需親自看診。
據美聯社及《紐約時報》報道,高院的最新裁定暫停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先前的限制命令。該命令原本要求女性必須親自看診,並禁止透過遠距醫療開立處方及郵寄墮胎藥。
高院此次以簡短命令的方式維持現狀,未詳細說明理由,高院保守派大法官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和阿利托(Samuel A. Alito Jr.)則提出強烈反對意見。
米非司酮2000年獲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批准用於藥物流產。近年相關規範逐步放寬,包括取消強制面診要求,使民眾得以透過遠距醫療及郵寄方式取得米非司酮。目前,藥物流產約佔美國近1/3墮胎案例,且通常會搭配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使用。
本案源於路易斯安那州提起的訴訟,該州主張FDA放寬規範違反聯邦法律,並削弱其州內墮胎禁令的執行。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裁定州政府一方可能勝訴,因而引發全國藥物流通可能中斷的疑慮。
阿利托在異議中指出,郵寄墮胎藥行為已「破壞州法執行」,並引用19世紀《康斯托克法》(Comstock Act),主張相關郵寄行為可能違法。托馬斯則質疑FDA放寬米非司酮使用限制的合法性與安全評估依據。
支持墮胎權的醫界與藥廠則強調,多項研究已證實米非司酮安全性高,出現嚴重併發症的情況相當罕見,若進一步收緊限制,不僅可能削弱民眾取得醫療服務的便利性,也恐衝擊全國藥品監管制度。藥廠並警告,各州若採取不同規範,將導致醫療體系混亂。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