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新規嚴管消防裝置維修 60天內須完工 逾期或遭檢控

2026 年 5 月 13 日

消防處新規嚴管消防裝置維修 60天內須完工 逾期或遭檢控

消防處為加強樓宇消防安全,推出優化措施嚴管消防裝置維修工程。新規要求消防裝置維修須於60天內完成,逾期未恢復運作,消防處將向裝置擁有人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並可能提出檢控,以確保消防裝置持續有效操作。

本文核心內容:

  • 消防處規定消防裝置維修須於60天內完成,否則可能向裝置擁有人提出檢控。
  • 2024至2025年間就消防裝置關閉個案發出的「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近80%已獲遵辦。
  • 新措施下,消防處的風險評估加入更多項目,包括檢查消防系統總電源、火警警報系統模式及消防水缸儲水量。
  • 消防處設立熱線2272 9112,解答市民就關閉通知書及工程進度的查詢。

新措施明確維修時限與執法程序

消防處消防區長陳偉平指出,當收到「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後,會提醒承辦商於14天內遞交消防證書,並發信提醒相關人士須於60天內恢復系統運作。以往數據顯示消防裝置從停用至恢復平均需時約45天,故60天被視為合理框架。若限期內未能遵辦,消防處會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並提出檢控。

風險評估升級 制訂應變預案

消防處在收到主要消防系統嚴重損壞或關閉個案後,會於24小時內進行實地風險評估,並制訂滅火救援應變預案。新措施強化了評估內容,包括檢查系統總電源狀態、確保火警警報系統未誤調至「靜音模式」,以及檢視消防水缸儲水量是否足夠,以要求大廈加強管理並按需要放置臨時設備。

業界指複雜工程可申請延期

香港註冊消防工程公司商會主席翁振騰表示,一般維修工程可於數天至數星期內完成,但部分複雜個案或因籌措資金、物流延誤等因素需時更長。承辦商會提供證明文件,方便委托人向消防處申請延長工程時間。陳偉平強調,消防處會考慮實際情況,容許具充分理據的個案短暫延期,但無合理原因延誤將嚴正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