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灣一名男子2年前被控試圖與13歲男童見面並性交,遭警員當場逮捕,被送往監獄收押期間於警用廂型車車上自縊身亡,其妻如今提告康特拉科斯特縣,要求縣府為丈夫的死負責。
灣區新聞集團報道,2024年2月26日,50歲男子羅德里格斯(Jaime Rodriguez)在網路上接觸一名進行誘捕行動而佯裝13歲男童的臥底警員,兩人相約隔天見面。2月27日早上10時多,羅德里格斯開車前往丹維爾(Danville)一處公寓社區,但馬上依涉嫌有猥褻目的與未成年見面重罪被捕。
根據地檢署報告,羅德里格斯開始緊張和大叫,又揚言自殘,甚至對警員說「就殺我吧」,再把頭撞向警車的引擎蓋,故意倒在地上。警員出動一件束縛裝置將他的雙腿綁起來,再把他送上警用廂型車的後方。
負責將羅德里格斯送院的縣警員不僅未目睹他的脫序行為,還未被告知發生此事。當縣警員抵達馬丁尼茲拘留所(Martinez Detention Facility),駛入安全通道後打開後方車門,嚇見羅德里格斯吊掛在廂型車內一台監視器上。當局推估,羅德里格斯趁30分鐘車程中利用該件束縛裝置製成套索上吊自殺。
羅德里格斯隨後送醫搶救,但隔天宣告不治身亡。
事發後2年,羅德里格斯妻子埃爾南德斯(Maria Del Rocio Ramos Hernandez)上月向聯邦法院提告,要求縣府和丹維爾市府為多方面損失賠償。訴訟指控,縣警員本應察覺到羅德里格斯正陷入一種充滿自戕傾毀的狂暴狀態,仍把他留在廂型車後方無人看管。
康縣地檢署調查事件後,確定所有涉事人員並無刑事不當行為。縣府代表律帥曾主張羅德里格斯未符合囚犯的法律定義,試圖以技術性理由要求撤銷本案。
訴訟仍處於早期階段,4月30日從州級法院移至聯邦法院處理。
康縣每年都會進行多次誘捕行動,探員被訓練佯裝兒童,誘使一些試圖與兒童有不軌行為的大人。警方迄今未交代羅德里格斯與臥底警員的對話內容,但公開紀錄顯示兩人相約隔天見面。
縣警對訴訟並無任何回應。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