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屋崙市議會5日表決通過,向一對業主執行91萬5135元罰款,原因是2人在北屋崙山坡一幅自家地皮、鄰居土地及相鄰市府地皮上,未經許可砍下38棵受保護樹木。這筆罰款可能是屋崙歷來毀樹個案中最高罰款。
綜合《三藩市紀事報》及美聯社轉載地方新聞媒體The Oaklandside報道,愛默維爾(Emeryville)居民伯納德(Matthew Bernard)與同居伴侶沃納(Lynn Warner)2019年購入克萊蒙特大道(Claremont Avenue)一幅山坡地皮,計劃興建獨立屋。市府職員表示,2人約2年後開始未經許可砍樹,涉及本土常綠橡樹、闊葉楓樹、七葉樹等樹木。
市府指,伯納德多次無視必須申請許可才可砍樹的警告,部分被砍樹木位於鄰近物業。即使市府樹藝師到場要求停工,伯納德仍繼續砍伐。一名市府樹藝師形容,這是屋崙近30年來所見「最嚴重非法砍樹個案」。警方也曾在伯納德及其他人在地皮砍樹期間到場並作出報告。
伯納德與沃納已申請建築許可,計劃興建獨立屋,但屋崙去年向2人發出違反受保護樹木條例通知。市府按每棵樹價值計算罰款,由一棵價值750元的小型李樹,到一棵估值9.5萬元的成熟海岸常綠橡樹,總額達91萬5135元。市府職員表示,樹木可防火、穩固山坡、減少侵蝕和泥石流、支持生物多樣性、淨化空氣及改善心理健康。
市議會去年12月及今年4月曾討論此案,但未能作出決定。5日表決前,多名環保倡議者支持罰款,認為若嚴重違規個案不受懲處,等同向外界傳遞守法只是選擇的訊息。
伯納德表示一直嘗試遵守市府程序,並質疑是否真有38棵樹被移除。他說,部分樹木在他購入物業前已倒下,另一些在風暴期間倒下,也有樹木本已患病或枯死。2人要求市議會豁免罰款,並容許他們在建屋後重新種樹。
市府職員則表示,已收集大量違規證據,包括砍樹前後照片、有人在地皮砍樹的照片,以及市府樹藝師詳細報告。
市議員布朗(Rowena Brown)和法芙(Carroll Fife)主張減罰。布朗稱受保護樹木條例「過時」,並認為若業主循標準建築許可程序申請,市府很可能也會批准移除部分樹木,因此提出將罰款減少約30萬元。法芙則從種族公平角度反對全額罰款,指出伯納德是非裔,而該地區在20世紀初曾禁止有色人種居住。
最終,市議員拉馬錢德蘭(Janani Ramachandran)、加洛(Noel Gallo)、市議會主席詹金斯(Kevin Jenkins)、溫格(Zac Unger)及王夏琳(Charlene Wang)投票支持全額罰款。布朗、法芙及休斯頓(Ken Houston)投反對票。
拉馬錢德蘭表示,屋崙需要清楚告訴任何破壞城市、違反法律並以為可以逃避責任的人,他們將會被罰款。詹金斯亦表示,屋崙需要恢復居民對市府維護法律的信心。
該地皮前景目前未明。若業主不繳付罰款,屋崙市府可在物業上設置留置權;若罰款持續未繳,最終可能導致拍賣及強制出售土地。伯納德此前曾向《紀事報》表示,他2019年以17.5萬元現金購入這幅1.2萬平方呎地皮,估計目前價值接近25萬元。

